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区信访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2.依照《信访条例》规定,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向来信来访群众宣传、解释有关群众来信来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综合协调处理群众信访事项,促进信访问题依法按政策合情合理解决。
3.承担协调处理群众到省进京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的责任,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4.负责落实上级交办、领导批办信访事项,向各乡镇、街道(新区),区级各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5.承担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督促落实有关事项。
6.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责。
7.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区信访局2020年重点工作
1、压实信访稳定工作责任。按照《雨城区贯彻落实<四川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实施方案》和信访稳定工作“一岗双责”工作要求,结合全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新调整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信访稳定属地责任,从源头上推动信访问题及时就地解决,继续落实领导包案化解工作,对信访工作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全区上下“一盘棋”,使信访问题控增量、减存量。
2、扎实办理信访基础业务。继续加强办理信访基础业务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避免小事拖大,大事拖炸。落实信访问题首办责任制,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办理群众走访、网信、书信等各类信访投诉,确保信访事项及时办理率95%以上,按期办结率达95%以上,群众满意率达75%以上。
3、持续推进信访工作信息化建设。深度运用信访信息系统,加强网上信访资源整合力度。优化信访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实现对信访形式、工作过程全覆盖。配合上级拓展手机微信访,持续建好用好视频接访系统。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将信访事项办理过程和结果在网上公开,实现业务全覆盖、信息全录入、数据全生成、办理全公开。坚持以评价促公信,持续推进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不断提高信访工作公信力。
4、持续推进“人民满意窗口”创建。按照创建工作标准,完成“人民满意窗口”创建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因地制宜打造一至两个“人民满意窗口”,为群众来访提供更好的服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信访局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下属事业单位1个(雨城区信访接待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信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信访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173.58万元,比2019年决算收支总数增加93.1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项目支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信访局2020年收入预算173.58万元,无上年结余结转,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信访局2020年支出预算173.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58万元,占82.72%;项目支出30万元,占17.2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信访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3.58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93.1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项目支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3.58万元、无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7.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5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信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3.58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93.1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项目支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7.38万元,占79.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万元,占10%;卫生健康支出8.35万元,占4.8%;住房保障支出10.55万元,占6.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37.3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4.0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3.1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0.12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伤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6.5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1.7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0.5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信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3.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9.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信访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增加9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我局为新成立单位,公务接待增多。
2020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的同时,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餐费和住宿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增加64.9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我局为新成立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信访业务指导、信访督查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信访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信访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区信访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9.48万元,比2019年决算增加2.35万元,增加1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信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区信访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区信访局项目预算30万元,已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区信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区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