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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雨城区审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单位: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 2020-06-16 17:48 浏览次数: 字体: [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区审计局职能简介。

雅安市雨城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为以下几个方面: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订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订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组织对全区性重大投资项目、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重要专项资金及国家、省、市、区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对直接审计、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2.负责对区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3.向区政府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区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及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区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区政府部门以及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在雨城区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定应由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及依法属审计局审计监督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区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加强教育学习,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活动,利用全局职工会、中心组学习会等各种方式加强理论学习,促进干部职工不断增强 “四个意识”,为审计人员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切实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提供坚强的思想保障、组织保障和纪律保障。

2.继续推进审计全覆盖,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加强对高质量发展等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审计监督力度。继续加大扶贫审计力度,着力保障资金安全;着力防范重大风险隐患,关注财政风险、社会稳定风险、民生热点,加大民生资金审计力度,保障富民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探索利用大数据审计方法强化资源环境审计,结合我区实际,对环保专项整治中资金安排较大的项目,跟踪检查后续效益情况,依靠自然资源审计联动单位,探索从领导干部行权轨迹进行资源环境审计。

3.严格落实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继续采用大数据分析为主、延伸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做好地税审计;结合市局项目计划,转变审计方式,继续围绕涉农资金、扶贫资金、环保资金等热点资金重点进行抽查,延伸到资金的最后一公里。

4.加强经责审计,促进权力规范运行。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深化廉洁政府建设,深入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无禁区、零容忍惩治腐败。严格依法规范行使权力,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好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能作用。

5.按照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要求开展其他各项工作。积极完成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及临时交办任务,全力配合完成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各项审计任务及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审计局是区政府组成部门,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总编制21名,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6人,工勤人员1人。2019年底单位实有职工18人 ,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6人,工勤人员1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审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审计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226.52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0.0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新进人员。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审计局2020年收入预算226.5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6.5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审计局2020年支出预算226.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12万元,占84.81%;项目支出34.4万元,占15.1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审计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6.52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0.0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6.52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0.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2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审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6.5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20.0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0.92万元,占79.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8万元,占8.47%;卫生健康支出12.16万元,占5.37%;住房保障支出14.26万元,占6.2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46.5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 审计业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34.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开展审计业务的专门性工作支出。如:聘请工程造价审计人员专项经费、审计人员外勤工作经费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9.0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0.1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伤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8.9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3.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4.2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审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2.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4.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2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审计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9万元。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63.33%。

2020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的同时,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餐费和住宿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0.36%。

单位账上无公务用车。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审计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审计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审计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区审计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7.7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7.22万元,增加35.2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区审计局年初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资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区审计局账上无公务车辆,有单位价值10万元的审计视频会议系统1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区审计局对整体支出和专项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支出效益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专项支出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经济效益、满意度以及可持续影响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审计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指审计机关开展审计业务的专门性工作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事业人员工伤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局机关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区审计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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