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地方性实施办法。
2.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措施、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
4.建立全区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5.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
(二)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重点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四届七次全会、区委五届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雅安发展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区委区政府加快推进“两区一地” 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这一中心工作,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这一特殊的形势任务,切实履行最大民生部门、经济社会重要助推部门两大职能,围绕民生人社、温暖人社、满意人社“三个人社”建设,大力实施人社服务战疫、就业创业促进、人社专项扶贫、社保兜底扩面、劳动权益维护、人事制度改革、平台提质增效、党建固本强基“八大攻坚行动”,全力稳就业、强保障、优服务、防风险、惠民生,着力夯实筑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基础。
一是实施“人社服务战疫”攻坚行动,强化疫情防控应对。
二是实施“就业创业促进”攻坚行动,强化就业优先战略。
三是实施“人社专项扶贫”攻坚行动,强化帮扶工作成效。
四是实施“社保兜底扩面”攻坚行动,强化社会保障水平。
五是实施“劳动权益维护”攻坚行动,强化农民工服务保障。
六是实施“人事制度改革”攻坚行动,强化人力资源支撑。
七是实施“平台提质增效”攻坚行动,强化基层服务能力。
八是实施“党建固本强基”攻坚行动,强化先锋示范效应。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劳动监察大队),其他事业单位3个(劳动仲裁院、人才交流中心和考试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人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人社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480.30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88.08万元,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原属于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独立为一级预算单位,不再属于区人社局下属单位。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人社局2020年收入预算480.3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5.84万元,占13.71%;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人社局2020年支出预算480.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5.30万元,占84.38%;项目支出75.00万元,占15.6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人社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80.30万元, 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88.08万元,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原属于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独立为一级预算单位,不再属于区人社局下属单位。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4.46万元,上年结转65.8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0.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人社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4.46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53.92万元,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原属于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独立为一级预算单位,不再属于区人社局下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0.43万元,占70.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95万元,占19.05%;卫生健康支出21.08万元,占5.09%;住房保障支出24.00万元,占5.7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290.43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专网建设和运行,劳动监察“两网化”建设及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劳动仲裁事务,人事考试工作经费,劳动监察协管员等项目经费,以及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31.0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12.59万元,主要用于:区人社局离休人员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32.00万元,主要用于:区人社局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0.25万元,主要用于:区人社局独生子女费和事业人员的工伤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5.00万元,主要用于:区人社局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6.08万元,主要用于:区人社局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24.00万元,主要用于:区人社局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人社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9.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3.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46.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人社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7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7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减少24.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增加196.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区人社局大力实施人社服务战疫、就业创业促进、人社专项扶贫、社保兜底扩面、劳动权益维护、人事制度改革、平台提质增效、党建固本强基“八大攻坚行动”,就业促进、农民工工资保障等工作加大工作力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6万元,用于租用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人力资源相关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人社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人社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区人社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46.42万元,主要用于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的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区人社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区人社局共有车辆0辆。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区人社局各类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当年由区级财政安排拨入单位的预算内收入。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劳动保障专网建设和运行,劳动监察“两网化”建设及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劳动仲裁事务,人事考试工作经费,劳动监察协管员等项目经费,以及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局机关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局机关离休人员经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独生子女费和事业人员工伤保险缴纳。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区人社局工作人员的医疗保险缴纳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区人社局集中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区人社局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区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