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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雨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 2020-06-15 10:09 浏览次数: 字体: [ ]

当前信息已于2021-06-15失效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雅安市雨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简介

雅安市雨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2.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监测评价工作。依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全区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依照有关标准组织考核。按照规定权限,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方案,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全区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承担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的实施并监督。

7.负责统筹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实施全区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全区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拟订全区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区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1.负责全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和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推动全区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制定并实施全区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3.负责全区地理测绘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单位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区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全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全区测量标志保护。

14.配合国家、省、市对区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监督检查相关工作。按法定权限查处全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等领域违法案件。

1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6.统一领导和管理雅安市雨城区林业局(简称区林业局)。

1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雅安市雨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重点工作

(一)开展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积极开展规划调整,确保项目用地

1. 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雅安市雨城区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初步形成雨城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

2.配合市上完成草坝文教新城的规划调整和上里镇、周公山镇总体规划的调整,做好大熊猫博物馆、研究院项目建设的调规工作和川藏铁路开工建设相关保障工作;协同推进雅眉乐自贡城际铁路前期工作,积极争取雅西客专列入国网规划。

(二)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和整改补划工作,以及2020年度耕地质量评价更新工作。

(三)完成多营棚改房、文教新城、熊猫新城等项目的征地搬迁工作。

(四)划定雅安市雨城区望鱼镇烟溪沟铜多金属矿区范围。

(五)加快对存量建设用地处置,下一步我区将对批而未供地块建立工作台账,以一张图系统为基础,并逐一分析原因,分类施策,扎实推进存量建设用地的处置。

(六)开展农村房地一体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制定集体土地、宅基地数据库建设方案。

(七)启动开展林地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

参照《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技术规范,采用统一坐标系统,以实地测绘的工作方式开展林权权籍调查,整合林权宗地数据,建立林权权籍调查数据库,解决林权宗地数据间的压盖问题。对已发证档案资料进行电子化档案建设,建立完善的林权档案管理数据库。

(八)加强自然资源执法监察。

对2020年卫片执法及专项行动制定方案,明确区级相关部门和镇(街道办)的责任,倒排工期,建立违法用地整改工作进度周报机制,并将整改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压实责任,确保整改进度和质量。同时,我局加强对违法主体法律法规的宣讲,协助和指导镇(街道办)做好违法问题的整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雅安市雨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有单位1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其他事业单位12个:征地事务中心、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地质环境监测站、不动产登记中心、上里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所、碧峰峡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所、望鱼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所、周公山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所、草坝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所、多营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所、八步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所、晏场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雅安市雨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农林水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城乡社区支出。雅安市雨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6191.1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149.95万元。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导致职能增加,项目量增加,项目经费支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雅安市雨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收入预算6191.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441.22万元,占87.8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9.88万元,占12.11%。

(二)支出预算情况

雅安市雨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支出预算619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9.88万元,占12.11%;项目支出5441.22万元,占87.8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雅安市雨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191.1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149.95万元。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导致职能增加,项目量增加,项目经费支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9.8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2.25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668.9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22.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668.9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84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2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3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67.13万元、农林水支出4.4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7.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4668.9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雅安市雨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49.88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6.7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57万元,占11.01%;卫生健康支出46.84万元,占6.2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64.13万元,占75.23%;住房保障支出56.34万元,占7.5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75.1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6.1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31万元,主要用于:征地事务中心、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地质环境监测站、不动产登记中心等事业人员的工伤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35.2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11.6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256.9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307.2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56.34万元 ,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雨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49.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55.2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94.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雅安市雨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增加0.5万元,增长率14.29%。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导致职能增加,项目量增加,项目经费支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三公经费支出增加。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2辆。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用于5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事业单位脱贫攻坚、地质灾害防治、征地拆迁、规划修编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雨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使用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668.97万元安排于城乡社区支出。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604.54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2554.06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145.08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365.29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雨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雅安市雨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确保日常运转经费94.62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19.04万元,增长率25.1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包括:办公费15.51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5万元,邮电费4万元,差旅费16.5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3万元,劳务费3.5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9.39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62万元,采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雅安市雨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雅安市雨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2辆。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六)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支出。

(七)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八)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九)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以及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支出。

(十)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土地出让业务费用的开支。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指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中安排用于收购储备土地需要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十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项):指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用于其他支出。

(十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项):指从计提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中安排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支出。

(十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指上述项目以外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

(十六)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指对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十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指防治地质灾害方面的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一)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二十二)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项):指用于中国地质调查局开展陆域海域公益性基础地质调查、重要能源资源矿产调查;服务国民经济和生态文明建设,开展重要经济区和城市群综合地质调查、地质灾害隐患和水文地质环境调查;服务“一带一路”、军民融合等国家重大战略,开展相关地质调查工作;以及加强地质资源环境信息化建设,提高地质调查能力和科技水平等相关支出。

(二十三)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款)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二十七)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八)“三公”经费:纳入雅安市雨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区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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