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区生态环境分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环境保护政策、规划,监督实施环境保护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区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
3、负责落实全区污染减排工作,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
4、负责提出我区环境保护领域财政性资金支出安排的意见,并协助财政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5、负责全区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工作;受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委托组织对全区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并实施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工业固废、化学品、实验室污染物质等污染防治制度;加强放射源污染物和电磁辐射的监督管理;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负责环境执法及监督、排污申报、排污收费、限期治理等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监督检查活动;组织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和专项治理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全区生态保护规划,协调指导全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各类生态细胞创建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的环境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
8、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组织协调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区内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9、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0、负责拟订全区环境保护重大工作目标和措施,指导各乡镇开展生态乡镇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全民环保行动。
11、承担市、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2、承办市、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区生态环境分局2020年重点工作
一、坚决打赢新冠疫情歼灭战和精准扶贫收官战。做好全局职工个人防护,继续监督指导医疗机构和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对疫情医疗废物、废水开展处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源废弃口罩等零散有害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督检查,指导复工企业疫情防控和污染治理工作,做好新冠疫情应急准备。从人力和物力上做好八步镇袁家村精准扶贫帮扶工作,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多举措巩固脱贫成效,实现全面脱贫目标。
二、认真做好项目环评指导,服务全区经济发展。落实重大项目环评预审制度,认真将“三线一单”落地落实,实行清单一次性告知,全程跟踪服务;全面开展全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工作,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网格员,通过“摸、排、分、清”,实现所有固定污染源生态环境管理全覆盖;做好泰盛竹浆纸项目、鑫辉矿业深加工项目等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工作,及时对接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政策支持和技术支撑,确保重大项目顺利落地。
三、全力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有序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配合区政协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研,继续做好建筑工地、砂石加工、房屋拆迁扬尘控制,加强企业排放监管和执法,严格管控“五烧”,加大秸秆综合利用,落实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积极推进燃煤锅炉改造,PM2.5保持在3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率达到93.4%。加强臭氧管控,加强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监管,开展化工、包装印刷、汽车喷漆等重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整治,加强非道路机械移动源管控,开展柴油车尾气抽检工作,实施金元建材公司等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提标工作。
四、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贯彻落实《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和《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迎接市人大调研农村污水治理,监督现有乡镇污水处理厂站正常运行,督促完成上里污水处理厂、中里污水处理厂、川滇藏园区污水处理厂技改工作;逐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展陇西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实施名山河整治项目涉及我区的治理项目、开展“8.22”洪灾青衣江黄泥岗饮用水源保护区设施毁损修复工程、多营镇殷家村和彭家村农村污水治理,实现50%行政村村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协助划定九龙水库城市饮用水源,划定6个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源,开展乡镇饮用水源水质监测,清理整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无关设施,完成10个两批一级保护区隔离设施建设。开展入河排污口调查、建档、立标、溯源,完成上里、中里、川滇藏园区污水处理厂站入河排污口整改。国省市控和河长制考核断面全部达标。
五、抓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迎接全国人大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织涉危企业开展危险废物申报,全面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督促巴南特种合金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开展非煤矿山及煤矿环境综合整治,加强雅安市垃圾填埋场等土壤重点企业监管,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督促宏和化工继续加大渣场清渣力度,加强雅安市永盛乙炔拆除活动的环境监管。
六、深化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将信访维稳工作、环保专项行动和环境督察工作有机结合,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开展“双随机”及非煤矿山整治、排污许可证、在线监测、危险废物等各种专项监察,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继续提升完善我区环境网格化建设,根据乡镇和行政村改革,优化调整网格布局,落实网格化经费。
七、做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持续开展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调度,用活用好预警机制,适时开展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做好省专项环保督察和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完成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和省大气强化督察整改,有序开展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数据更新工作。
八、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启用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开展环境监测人员交流培训,区环境监测站和监测人员取得相应监测资质,初步具备常见污染物的监测能力。
九、加强班子队伍建设。班长抓班子,班子带队伍,逐步提高班子政治素质修养和业务能力水平,率先垂范,积极配合,互相补台,切实做到勤政务实高效,努力把班子队伍建设成为上级组织放心、干部职工认同度高的坚强领导核心。
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实行分局党组统一集中领导,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抓好意识形态教育,积极发展新党员,以“三会一课”为载体,开展“七一”廉政专题警示教育,严控廉政风险点,层层压实廉政责任,促进全体党员同志廉洁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区生态环境分局设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生态环境股、污染控制股(行政审批股)
区生态环境分局下属单位2个:雨城区环境监察大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雨城区环境监测站(其他事业单位),以上两个事业单位财务均未独立核算,由局机关统一进行核算。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生态环境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区生态环境分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1756.92万元, 较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423.05万元增加23.46%。若扣除上年结转资金等因素,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与2019年同口径比较减少0.07%,两年基本持平。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生态环境分局2020年收入预算1756.9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73.46万元,占26.9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83.46万元,占73.05%。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生态环境分局2020年支出预算1756.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3.46万元,占16.13%;项目支出1473.46万元,占83.8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生态环境分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56.92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33.87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了473.46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83.46万元、上年结转473.4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0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684.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8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生态环境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83.46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0.85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54万元,占2.69%;卫生健康支出17.07万元,占1.33%;节能环保支出1210.96,占94.35%;住房保障支出20.89万元,占1.6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7.8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6.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0.3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事业人员失业保险费支出。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3.0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20.8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210.9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支出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8.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主要用于:区级单位环境污染防治专项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生态环境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3.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6.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生活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36.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生态环境分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上升100%
原因为2019年预算未安排公务接待费。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环保督察等公务活动开支的餐费和住宿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上升42.85%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越野车2辆,轿车1辆。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工作调研、企业环境安全检查、脱贫攻坚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生态环境分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生态环境分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区生态环境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区生态环境分局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部门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部门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