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区交通运输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2、研究拟订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监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全区重点公路管理的有关工作。
3、承担道路和、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4、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的维护。拨规定负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5、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设,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6、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监管、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省、市、区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区重点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8、贯彻落实交通运输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开发。负责全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区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10、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区交通运输局2020年重点工作
2020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为雨城经济的发展起好交通引领作用。一是推进国省干线及重点项目建设和完工。配合市上完成金鸡关互通、成雅快速通道、省道104线草坝至姚桥段、草坝青衣江大桥等重大项目建设任务。加快实施S105线、S104线标识牌、绿化等附属配套设施建设,完成项目扫尾工作。有序推进望鱼海子山湿地公园旅游公路(晏场镇至望鱼乡)建设任务,力争能在2020年完成建设任务,完成省级美丽乡村旅游公路建设补助资金拨付工作。配合区林业局完成国有林场周公山森林公园林下经济节点公路建设,确保能在2020年全面完工。二是积极实施农村公路改造提升计划。完成省、市下达的2020年农村公路窄加宽、村道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整治建设计划。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制定2020年建设方案,完成“四好农村路”示范路创建27.4公里,力争到2020年完成100公里示范路建设目标。完成农村公路路网规划编制 (2020年-2035年)工作。三是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抓好交通安全监管,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重点做好安全度汛及地灾治理工作,强化道路运输安全和水上交通安全整顿,继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的平稳态势。四是不断提升行业管理。抓好公路养护管理。积极投入现代化养护机械设备,提高养护效率,切实做到常年保持公路路况好、路容路貌整洁、设施完善、排水畅通、绿化美观;做好应急抢险保畅保通工作;进一步完善县、乡(镇)、村三级联动的公路管理养护机制。抓好公路双超治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强化两大监管,抓好三项整治,突出四个重点。抓好道路运输管理。加大打非治违力度,进一步规范客货运市场经营行为,加大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抓好水上运输管理。继续开展全区水域交通安全整治活动,严厉打击水上各类违章行为,提高水上交通安全预防预控能力。五是加强全面从严治党。要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统筹推进交通系统党的建设。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交通各项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交通运输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雨城区交通运输局机关、雨城区地方海事处、雨城区公路运输管理所、雨城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雨城区公路养护管理段。另外,雨城区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是编制部门核定属于独立的单位,但其财务不独立核算,其财务归入区交通运输局机关统一核算,其预算统一由区交通运输局机关负责填报。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交通运输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交通运输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10426.62万元,比2018年收支总预算10912.48减少485.8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交通运输局2020年收入预算10426.6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8644.21万元,占87.5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82.41万元,占12.44%。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交通运输局2020年支出预算10426.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8.65万元,占16.39%;项目支出8717.97万元,占83.6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交通运输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895.13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912.48减少6017.3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省道105线雅安至上里至邛崃界公路项目已完工。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82.4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12.7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8.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3.3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984.4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30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3.3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交通运输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82.41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1958.19减少175.78万元,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16人和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下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65万元,占13.22%;卫生健康支出123.39万元,占6.92%;交通运输支出1300.00万元,占72.94%;住房保障支出123.37万元,占6.9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231.3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165.1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人员工资及办公经费支出66.12万元。
2.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2020年预算数为716.61万元,主要用于:养路段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2020年预算数为286.87万元,主要用于:运管所和路政大队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4.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海事管理(项)2020年预算数为45.68万元,主要用于:海事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开展海事安全工作经费。
5.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9.55万元,主要用于:质检站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11.3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及遗属补助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34.3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及遗属补助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64.5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2.2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3.1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工伤保险补助支出。
1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1.0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66.1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46.2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23.3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交通运输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08.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10.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98.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交通运输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5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0年没有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
各预算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 7辆。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0万元,用于8辆车辆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公路养护管理、公路双超治理、道路运输管理、水上运输管理、“四好农村路”及“交通通达”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交通运输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交通运输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区交通运输局下属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雨城区地方海事处、雨城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雨城区公路运输管理所、雨城区公路养护管理段等4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98.14万元,比2019年预算178.51万元增加19.63万元,增加率11%,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标准提高。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区交通运输局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区交通运输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其他用车14辆(其中路面养护机械9辆、沥青路面施工机械2辆、路面基础施工机械2辆、装载机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区交通运输局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及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正常运行的支出。
(四)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指养路段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指运管所和路政大队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海事管理(项):指海事处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七)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指质检站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
(八)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指交通建设项目支出,如:省道105线公路建设、G108预防性养护等项目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省级财政资金用于交通建设项目支出,如:五营连接线、高家坝道路、合江茶山艺林道路、县乡道生命防护工程、村道安保工程、农村公路安保工程、村道窄路加宽、农村客运等项目的支出。
(十)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辖区内道路等公共设施建设维护支出,如省道105线建设、村道生命防护工程、公路灾毁抢修保通等项目的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车购税资金用于交通建设项目支出,如:村道窄路加宽建设、美丽乡村旅游示范公路等项目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及遗属补助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及遗属补助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局机关及事业单位集中缴纳的工伤保险的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局机关及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区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