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4日,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雅安市雨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雨府办发〔2020〕3号),以下简称《应急预案》。为了更好地理解和贯彻实施《应急预案》,作为牵头起草单位,区卫健局对《应急预案》进行了解读。
一、《应急预案》出台的背景
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早期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及时采取积极有效控制措施,预防控制疫情传播、蔓延扩散,保护人民健康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出台的重要依据
本《应急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等为依据编制。
三、《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总则。编制目的、工作原则、编制依据、适用范围、阶段划分。
(二)应急组织管理
1.应急指挥机构。区政府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联动机制小组(以下简称区防控联动机制小组),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区防控联动机制小组组长由区政府代理区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常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副区长担任,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2.专家委员会。区防控联动机制小组下设专家委员会,由区卫健局负责联系。专家委员会成员由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
3. 工作机制。周会商、专题会商、专家会商。
(三)应对准备。预案及方案制定、抗病毒药物的准备、其他应急物资及资金的准备、常规监测与风险评估、信息通报、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督导与评估。
(四)应急响应。Ⅳ级响应、Ⅲ级响应、Ⅱ级响应、Ⅰ级响应、应急响应的级别调整与终止。
(五)事件的确认、评估及终止。事件的确认、事件的评估、事件的终止、恢复社会基本服务、责任与奖惩。
(六)附则
雅安市雨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