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健全机制,强化监督,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在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吴林芳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组员的领导小组,对日常工作和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局综合办公室作为责任部门,落实专门人员明确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负责信息公开的发布等工作。
二是加强信息平台建设。采取多种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我局在相关网站开设了信息公开专栏;结合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推进我局在政务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清理规范并公开了政府公共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的相关信息。
三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加强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是保证信息工作顺利开展,提高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基础。为此,我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从组织管理、工作程序、具体要求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使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道路。
2019年全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共236件,其中主动公开206件,依申请公开3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 | / | / | |
规范性文件 | / | / | /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01 | 本年减少9 | 19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 / | / | |
行政强制 | / | / |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4 | 20.76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0 | 3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0 | 1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9 | 19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30 | 3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1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取得了一些成就,但在公开数量、公开范围、公开方式上仍存在不足,如对涉及征地拆迁的图纸信息是否属于公开范围、搬迁户(第三人)的房屋补偿资金是否属于个人隐私等把握不到位。在接下来的工中我局将加强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积极对接相关职能部门熟悉有关信息公开的各项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和拓展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切实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提高信息质量、增加信息数量。同时丰富公开渠道,在网站公开的同时,增大宣传栏、公示公开栏、电视等渠道的信息公开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地接受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做到主动公开,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雅安市雨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