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相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雨城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8352820136)。
2019年我局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强化制度机制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民政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进一步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有效发挥了信息公开对深化民政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促进作用。
一、总体情况
为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由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事宜,严格按照《条例》和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民政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民政行政活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以主动做好重要政策措施解读、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权威发布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为重点,让政府信息发布成为制度性安排,切实增强信息发布的权威性、主动性、时效性。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 做好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工作。结合社会救助工作实际,公开城乡低保对象、困残人员及其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给社会各界提供直观、便捷的查看服务。
2. 强化行政审批工作。通过网站专栏、新闻媒体、印制手册等方式向社会公开了社会组织筹备、成立、变更办事登记指南,明确社会组织筹备、成立、变更登记须提交的材料,承诺办结时间,使行政审批登记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按照信用信息公开要求对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的登记、变更、注销、处罚等均进行了工开。
3. 抓好财政资金安排公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将我局的预算和决算情况、“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车辆购置及保有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接待等信息进行公开。
4. 做好政策法规信息发布工作,重点公开民政领域惠民政策、工作动态和发展成果,便于公众尤其民政对象知晓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9年度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19年度所有政务信息公开均免费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19年度无政府信息行政复议案件、无诉讼请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 | 3 | 6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4 | 19 | 3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2 | 2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政府信息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公开的格式上还不够完全统一,政策解读工作需进一步加强,解读方式还需进一步丰富,政务信息公开还需更加及时。2020年我们要做到:一是进一步创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形式和方法,着力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效率和质量。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力度,丰富文件解读方式;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使信息公开更加及时,内容更加完善。三是做好网站留言、平台答复工作,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