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时间及适用范围
《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雅安市水洪林六号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六号井的决定》(雨府发〔2019〕12号)文件于2019年10月25日出台实施,适用于雅安市雨城区水洪林六号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制定本决定的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及市委四届四次全会部署,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安全发展理念,深入推进煤炭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区。
三、制定依据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6 部委关于做好 2018 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8〕554 号)
2.《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 14 个省级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安监〔2018〕69 号)
3.《关于推进30万吨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应急[2019]178号)
4.《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雅安市煤炭行业绿色发展化解过剩产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雅府发〔2018〕13 号)
四、主要内容
根据雅安市水洪林六号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报来的《雅安市水洪林六号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六号井关闭退出申请》(雅水煤司〔2019〕59号),自愿申请关闭六号井煤矿,雨城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关闭煤矿的相关程序,立即邀请四川省煤炭设计研究院对其关闭退出进行技术论证,同时起草了依法关闭的决定及成立关闭处置领导小组,要求煤矿企业落实好煤矿关闭工作,恢复好生态、地貌,处置好债务、赔付、劳动纠纷等事宜,关闭处置领导小组结合自身职责职能,督促该矿落实煤矿关闭及后续事宜。起草文件征求了各相关单位关闭该矿的意见和建议,经反复修改,最终形成《关于依法关闭雅安市水洪林六号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六号井的决定(送审稿)》及《关于成立雅安市水洪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六号井煤矿关闭处置领导小组的通知(送审稿)》,送报请区政府进行审定,雨城区人民政府于2019年10月25日作出了《关于依法关闭雅安市水洪林六号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六号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