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雨城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我局接受委托,对雅安市雨城区对岩镇濆江河防洪灾后恢复重建工程竣工结算造价进行了审定,审定情况如下:
一、相关责任
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由贵单位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就贵单位提供的资料发表意见。
二、审定依据
1.建设单位送审的工程竣工结算书、施工合同、施工现场签证等资料。
2.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
3.四川省及地方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等。
4.其他相关文件资料等。
三、送审工程概况
本次进行审计工程为雅安市雨城区对岩镇濆江河防洪灾后恢复重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恢复重建防洪堤2083m,其中濆江重建堤防长1950m,袁家溪重建提防长133m。施工过程中取消濆江段0+000-0+120段堤防施工,并对1+100-1+950段部分边坡调整,1+750~1+950段与雅康高速公路桥墩施工交叉,交叉段的剩余工程由高雅康高速公路施工单位完成,另外新增支沟294米。施工单位承包范围为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项目内所有内容。
该项目经雅安市雨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雨发改投资〔2014〕37号)批复同意实施,项目总投资2974.57万元,其中建筑工程和临时工程费用2093.03万元。施工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进行公开招标确认,确定中标单位为四川圆瑞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合同金额为14,845,710.00元。
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根据施工现场需要发生工程变更如下:
1.原设计的1:0.5的堤坡调整为1:1.6的护坡;
2.新增支沟防护工程等。
以上变更经雨城区政府投资项目专家评审组评审(详2014第73号、2015第99号),并经雅安市雨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核定变更增加金额为1,899,592.00元(详雨财评审〔2015〕3号、雨财评审〔2015〕276号)。
本工程竣工实际完成工程量根据竣工结算资料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和现场测量进行核实。
四、审定结果
根据《雅安市建设项目审计办法(试行)》(雅府发〔2004〕40号)的规定,我局委托四川德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该项目所涉及的有关资料进行了分析、审查、核实和认定,并经四川德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审计报告(详川德核〔2019〕284号)。本工程送审金额为16,890,282.00元,审定工程造价为13,317,851.00元,审减金额为3,572,431.00元,审减率21.15%。审减原因主要为工程量的扣减及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相关规定计取等,主要审减情况如下:
1.濆江段工程量审减252.34万元;
2.袁家溪工程量审减13.21万元;
3.景观节点工程量审减17.45万元;
4.临时工程工程量审减3.88万元;
5.变更及签证工程量审减26.26万元;
6.其他项目工程量审减44.10万元等。
上述情况和数据已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字认可。
该审定结算造价仅作为你单位与施工单位进行财务结算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