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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 2019-10-28 10:57 浏览次数: 字体: [ ]


2019年3月26日,区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的通知》(雨府办发〔2019〕10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了更好地理解和贯彻实施《通知》,作为牵头起草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对《通知》进行了解读。
    一、《通知》出台背景和依据
    2018年11月3日,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批准了《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为推进我区水环境质量改善,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特印发本《通知》。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关于贯彻落实<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的通知》共分3个部分和1个附件表格。
    第一部分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作为流域保护立法的先行先试,《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是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从雅安市实际出发,聚焦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领域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更新提高了环境保护理念,明确了市、县(区)政府部门责任,细化了环境管理法律制度,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薄弱领域,严格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为公众有序参与环境保护提供了地方法治保障。结合雨城区实际贯彻实施好这部地方法规,对于保护青衣江流域水生态环境,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具有重要意义;对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提高我区水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第二部分是广泛宣传普及,加强各方参与。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条例》的学习贯彻实施,切实推动《条例》在我区落地落实,提高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努力形成“党委统揽、人大推动、政府实施、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为开展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青衣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广泛开展宣传,同时结合法制宣传日、“六五”世界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扩大《条例》的宣传面和普及度,多渠道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切实推动法规实施。

第三部分是推进流域整治,严格环境执法。要细化《条例》中有关制度规定,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突出资源开采、水源保护、农业面源污染、电站生态下泄流量、生活污水排放、鱼类增殖放流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和防治工作,依法打击污染水环境、破坏水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推进流域全面整治行动,采用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治和查处,确保青衣江流域的水环境安全。

附件表格为《雨城区贯彻落实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责任分工表》。按照区政府各部门职能职责,明确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青衣江流域水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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