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经雅安市雨城区财政局汇总,2016年雅安市雨城区区级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决算总额为1062.91万元,较2016年预算1311.60万元减少248.69万元,下降18.96%。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89.83万元,减少11.1万元,下降1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6.36万元,减少152.31万元,下降13.74%;公务用车购置16.72万元,减少85.28万元,下降8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