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雨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年实施意见》的通知
一、制定出台背景
根据中共雅安市委办公厅、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雅安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雅委办发〔2018〕20号)和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雅安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年实施方案》(雅办发〔2018〕40号)精神,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环境质量,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区、绿色发展示范区。
二、有关文件依据
中共雅安市委办公厅、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雅安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雅委办发〔2018〕20号)和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雅安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年实施方案》(雅办发〔2018〕40号)
三、主要内容
意见由总体要求、目标任务、重点工作、保障措施、四部分组成。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市委四届四次全会和和区委五届十三次会议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环境质量,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区、绿色发展示范区。
(二)、目标任务。从2018年起,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不断加强,处理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改善。通过5年努力,到2022年,实现全区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三)、重点工作。强化规划引领。加快设施建设。推进厕所革命。开展水环境治理。强化技术支撑。完善支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
(四)、保障措施。加强宣传。强化管理。落实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