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雨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我局按区政府工作安排对贵单位实施的雨城区上里古镇(白马泉)旅游示范城镇灾后重建项目(维修改建红砂板包边游步道)竣工结算进行审计。
项目审计基本情况如下:该项目于2016年11月9日送审,已委托四川省名扬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介机构)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结算审计,于2016年12月8日进行现场踏勘,并于2016年12月9日进行对量。
对量过程中,施工单位(四川启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经财政评审的变更项目“900*600*50红砂石”、“800*400*50红砂石”材料单价不认可,在我局向你局发函后(详2018年12月26日雨审函〔2018〕433号)又经我局多次协调,施工单位始终不能提出任何合理的意见。
本项目合同金额为5,263,372.00元,送审金额4,888,476.00元,经中介机构初审金额为3,929,648.00元,审减金额958,828.00元,审减率19.61%。主要审减情况如下:
1.挖一般土方审减27.72万元;
2.1200*600*80红砂石变更为900*600*50红砂石审减28.70万元;
3.1200*600*80红砂石变更为800*400*50红砂石审减1.91万元;
4.1200X450X100厚的成品预制路沿石8.43万元;
5.200mm厚砂卵石层审减2.38万元;
6.120mm厚C15混凝土垫层审减2.96万元;
7.揭除原红砂石板审减18.07万元;
8.规费审减1.22万元;
9.安全文明施工费审减1.36万元;
10.其他零星审减3.13万元。
上述项目审减具体内容详该中介机构的初审报告,审计建议贵单位召开专题会对本项目初步审计结果进行研究,并形成书面的处理意见。
为加快推进该项目审计工作,按雨府办发〔2015〕54号《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送审资料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函告贵单位在收到本函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本项目初审结论的处理意见书面回复我局。
此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