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雨城区林业局:
我局接受委托,对雅安市雨城区2015年省级分成森林植被恢复费和省级育林基金支出项目竣工结算造价进行了审定,审定情况如下:
一、相关责任
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由贵单位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就贵单位提供的资料发表意见。
二、审定依据
1.建设单位送审的工程竣工结算书、施工合同、施工现场签证等资料。
2.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
3.四川省及地方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等。
4.其他相关文件资料等。
三、送审工程概况
本次进行审计工程为雅安市雨城区2015年省级分成森林植被恢复费和省级育林基金支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竹博览园东侧百竹园绿化。绿化部分,选用了琴丝竹、观音竹等11个丛生竹品种;土建部分,景观栈道及步道、景观平台及景观亭等。施工单位承包范围为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项目内所有内容。
本工程经雅安市林业局(雅林办〔2016〕42号)批复同意实施,项目总投资96.6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用96.2万元。施工单位按照《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97-1号)规定进行公开比选确认,确定中标单位为四川均伟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合同金额为738,307.00元。
本工程竣工实际完成工程量根据竣工结算资料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和现场测量进行核实。
四、审定结果
根据《雅安市建设项目审计办法(试行)》(雅府发〔2004〕40号)的规定,我局委托四川凯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该项目所涉及的有关资料进行了分析、审查、核实和认定,并经四川凯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审计报告(详川凯审〔2019〕001号)。本工程送审金额为779,496.00元,审定工程造价为723,001.88元,审减金额为56,494.12元,审减率7.25%。审减原因主要为工程量的扣减、安全文明施工费及规费按规定计取等,主要审减情况如下:
1.景观台及景观亭工程工程量审减1.37万元;
2.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审减1.46万元;
3.安全文明施工费及规费审减0.61万元;
4.其他项目审减2.21万元等。
上述情况和数据已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字认可。
该审定结算造价仅作为你单位与施工单位进行财务结算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