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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户口迁出

发布单位: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区分局 发布时间: 2018-02-01 09:41 浏览次数: 字体: [ ]

一、事项名称:办理户口迁出

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四川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程》、《新版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操作规范》

三、申请条件:

取得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被大中专院校录取、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需迁出户口的。

四、办理材料及流程:

1、迁出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2、《准予迁入证明》(取得准迁证的提供)(原件);

3、《录取通知书》、报到须知(被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报到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办理流程:将上述材料交到户籍窗口,当场办结。

五、办理地点:政务中心一楼公安窗口(城区四所)及农村派出所户籍窗口

六、办理时间:(一)工作日(二)上午9:00 -12:00   下午13:00-17:00

七、咨询电话:0835-2220933,0835-2308539

八、办理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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