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村镇规划、测绘、工程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房保障、风景名胜事业、市政公用事业和城市园林绿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区的实际,起草相关的贯彻实施意见。
2) 根据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规划,制定村镇建设、建筑业、住房保障、公用事业、风景名胜区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规划并指导实施。
3) 负责基本建设(含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项目报建、初步设计、审查项目及开工后的质量监督、工程招投标的监督及项目建设中的有关组织协调工作;参与大中型基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选址定点工作;负责区政府重点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经济合同管理,调解、仲裁建设工程经济纠纷。
4) 主管全区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建筑业。指导和规范工程勘察设计市场、建筑市场;指导与监督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招标投标活动并起草相关的实施细则;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的行业管理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管理;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职责,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的监督执行,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5) 指导全区村镇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村镇环境综合治理、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绘工作。参与制订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参与全区村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村镇土地的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全区村镇规划和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6) 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全区房地产行业,指导全区城镇住宅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和中介服务、房屋商品化工作。
7) 积极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协助拟订住房及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组织实施。
8) 负责指导村镇规划、建设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编制村镇建设的抗震规划,管理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工作;指导和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村镇迁建、重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推进村镇城镇化建设的发展。
9) 制订建设行业的科技发展规划、计划;指导和管理技术引进及其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工作;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负责指导墙体材料革新和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
10) 管理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发展对外工程承包、房地产和劳务合作业务,指导企业开拓区外、市外、省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
11) 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规划引领科学布局项目。今年来,按照区政府工作安排,继续凤鸣乡总体规划、碧峰峡镇总体规划、多营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草坝镇清溪村贫困村规划、碧峰峡镇黄龙村贫困村规划编制和修编工作,启动我区20个贫困村和5个重点村的村庄规划工作。组织召开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5次,审查议题41个,对城乡建设秩序起到了科学指导的作用。指导乡镇完成草坝名兴草大道、凤鸣高速出入口、多营大深村、下坝小区农房风貌改造,启动了上里、中里、碧峰峡、北郊雅上线沿线农房风貌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启动传统村落项目,开展上里镇五家村、望鱼乡望鱼村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完成长岛御景,草坝青江映月商住小区,上里水墨上里三期、荷塘月色商业街等重点项目前期规划工作,督促各项目较好较快地推进。
2、加强监管打牢安全质量基础。今年来,成立了雨城区质安站,切实加强了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强化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和建筑材料、装修装饰等全过程质量管控,提高工程整体质量。深入工地检查督促,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防汛等检查100余次,共查处问题315余起,监督整改315余起。为保证灾后重点工程按时完成,派遣专人驻守工地督促质量和进度,确保今年来无重大安全事故。
3、依法行政强化市场监管。坚持依法行政,梳理行政职权目录600多条,强化对建筑市场依法管理工作。今年来共办理施工许可证14本,报建备案手续56个,竣工验收备案3个,发放用地规划许可证8份,工程规划许可证21份,选址意见书5份,乡村规划许可证4份,完成施工图审查备案16份,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保证农民工合法权利,妥善解决农民工资纠纷5次,涉及金额700余万元。组织专家组对雨城区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专家评审,共评审156个项目,节约资金约550万元,确保建筑市场规范有序。
4、改善民生惠及广大民众。今年来不断扩大保障性住房保障范围,共审查廉租住房补贴申请150份,发放补贴111户,共计17.8万元;审查公租房申请2000余份,分配住房1224套。完成农村危房改造59户,投入资金79万余元。启动11个乡镇天然气安装工作,现合江镇、凤鸣乡、对岩镇、八步乡、碧峰峡镇、中里镇已具备通气条件,群众生活条件不断改善。
5、征地拆迁完成任务良好。今年来,我局国有土地征收办依法完成多起拆迁任务,共完成北外环与北二路连接线交叉口街头绿地拆迁、碧峰峡雅电职工宿舍、魏家岗环卫处宿舍、雅康高速对岩法庭等地的拆迁;启动南外环路(三九大桥至康泰路)和碧峰峡路雅上线项目、碧峰峡路上段改造的三分厂油库、棚户区(云母厂、观音阁、青衣江右岸)改造、文化路机关幼儿院和羌江南路智能停车库等项目的征收。完成2011年以来房屋征收产权安置124户相关数据的统计核实工作,斗胆安置点6户的房屋分配已完成,启动魏家岗118户房屋分配工作。
6、重点镇建设效果明显。我局积极开展中里、多营全国重点镇和全省第三批“百镇建设行动”试点镇建设工作,省级小城镇资金项目实施的中里镇污水处理厂已完工,多营镇玉屏街基础设施管网工程已打捆纳入对岩至多营跨江大桥项目之内,目前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2016年,统筹场镇和产业优势,实施多营藏茶城提升打造,以多营镇为重点打造茶文化公园,新建公园广场、公园体验馆、观光游道和景观设施、藏茶生产线等设施,完成多营农贸市场建设、中里场镇提升,完善场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对岩川滇藏剩余基础设施,启动严桥九龙水库安置点基础设施。完成草坝镇污水处理厂及望鱼乡、孔坪乡、沙坪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
7、城乡提升行动初见成效。今年来实施城乡提升行动,有力的促进了我区城乡面貌改变。一是强化规划管理,严格规划监督。加大对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和项目审批后的跟踪管理力度,严格控制各建设项目按照规划用地性质和各项指标进行选址、修建,禁止超红线修建,私自变更容积率等违法违规案件的发生,多次规划巡查,及时发现 “两违”建设。二是深入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理清权责关系。进一步理顺城管执法体系,不断探索与新的工作模式相适应的人员管理、培训、考核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形成了“以制度管理人、以制度督促人”的有效管理机制,以保障在“属地管理、区负总责、重心下移、乡镇(街道)主抓” 的城管体系下,人员管理顺畅、执法工作开展有序,充分发挥基层城市管理优势,大力提升雅安城区城市管理水平。三是打好违法建筑专项治理攻坚战。以“一城三线四出口”为重点区域,加强巡查,建立巡查台账日志,采取宣传动员、鼓励自拆与集中整治、依法强拆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拆除雨城区中心城区占用公共场所、消防通道违法搭建的建(构)筑物。今年以来,多次联合街道办、工商、消防等部门对假日广场、温州商城等占用消防通道的违建进行了强制拆除,并协同各乡镇(街道办)拆除多营文昌街、华峰物流、沙湾配气站、姚桥管委会姚家沟等违法建筑573处,面积共计101088.82平方米。四是打好扬尘污染专项治理攻坚战。对城区40余处在建工地进行了信息采集,并与施工单位签订了《雅安市建筑工地防治扬尘污染承诺书》。 五是“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制定《雨城区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方案》,增添垃圾收运设施,配备农村保洁人员,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点,制定村规民约发动群众参与,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乡)运输、县处理”模式,做到了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达100%。
8、内部管理教育正规有序。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廉洁自律意识,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做好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清理工作,深化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程序,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深入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拟定了实施方案,建立了领导小组,并按照计划组织了动员部署、党课教育大会,开展“坚定理想信念、明确政治方向” 讨论、重温“入党申请书和入党誓词”等活动。
二、部门概况
区住建局无下属二级单位,其他事业单位3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总额合计:717.3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收入717.30万元,占重收入100%,无其他收入。收入决算总额较2015年1378.36万元,减少47.96%。主要原因是:1. 今年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收入与去年相比减少了80多万元,原因是今年退休人员由社保发放退休费;2. 去年拨付了棚户区改造资金600余万元。
2016年本年支出决算总额为96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0.68万元,项目支出291.12万元。本年支出总额较2015年3064.14万元相比,减少68.61%。主要原因是:2015年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多支出2000余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26744.2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17.3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6026.96万元。与2015年度的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数30354.28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610.02万元,降11.8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1.80万元,占全年支出的100%。与2015年相比4327.32万元相比,减少3365.5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多支出2000余万元及棚户区改造资金600余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住建局一般服务公共预算支出961.80万元,各项情况如下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数42.73万元,占当年预算数的100%,其中:2080504-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9.96万元,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78万元。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决算数20.98万元,占当年预算数的100%,其中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8.50万元,2100502-事业单位医疗10.34万元,2100503-公务员医疗补助2.14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决算数374.27万元,占当年预算数的100%,其中2120101-行政运行45.74万元,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328.53万元,21208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1.55万元。
4. 住房保障支出决算数523.81万元,占当年预算数的100%,其中2210103- 棚户区改造17.64万元,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79.25万元,221019-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407.93,2210201-住房公积金18.99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0.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3.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397.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用、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去年我局“三公”经费共支出142141.83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0141.83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000元;今年“三公”经费共支出132438.8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0538.8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900元。今年与去年相比,“三公”经费降低了6.8%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05万元,占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9万元,占1%。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0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0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下乡出差开展工作及出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1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26人,共计支出0.1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绵阳城乡规划局来雅考察学习灾后重建、古文化保护等工作,共计26人,接待金额0.19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区住建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7.27万元,比2015年944.28万元,减少547.01万元,下降57.93%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1.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0.00万元。主要用于。20个贫困村和5个重点村的乡规。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有车辆5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资金453万元。
十、当年无数据的报表说明
财决公开4-1表和财决公开5表,我局当年无收支数据,系空表。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支出。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当年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单位当年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2100502-事业单位医疗指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3)2100503-公务员医疗补助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指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城乡社区支出
(1)212010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反映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方面的支出。
(3)21208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在支出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基础设计建设支出。
附件1: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共12张
1. 财决公开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财决公开表1-1.收入决算表
3.财决公开表1-2.支出决算表
4.财决公开表2.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财决公开表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财决公开表3-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财决公开表3-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财决公开表3-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9.财决公开表3-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0.财决公开表4.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1.财决公开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2.财决公开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