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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雨城区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17-09-21 16:01 浏览次数: 字体: [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规划。

2.制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3.依法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责任;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依法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指导企业申报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责任。

6.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仿冒名牌、虚假宣传、商业贿赂、违法有奖销售、商业诋毁、销售无合法进口证明商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和违法直销、非法传销、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7.承担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8.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消费类格式合同备案;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9.组织实施品牌战略;组织品牌产品创建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负责建立产品质量诚信制度;研究分析质量形势,发布质量信息;组织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10.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并监督检查; 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11.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

12.统一管理和监督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工作,依法对质量检验机构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对质量认证产品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13.组织实施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对重点产(商)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产(商)品质量仲裁检验;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

14.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管。

15.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贯彻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

16.组织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负责涉及工商、质监业务范围的投诉、申诉和举报工作。

17.负责涉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

1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及法律法规赋予的相关职责。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倾力服务区域经济发展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营造良好投资环境。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行政审批事项的“接、放、管”,贯彻执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决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持续精简审批事项,并将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到政务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受理,简化手续,优化流程,实施“先照后证”,提高办照效率。全年接待群众咨询一万余人次,发放办事指南5000余份。同时,通过绿色通道,办理了四川圣能实业有限公司、雅安市卓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73家500万元以上重大项目,注册资本金73127万元。我局注册审批科窗口继续保持了“红旗窗口”光荣称号,多人被评为“服务标兵”。

(2)降低准入门槛,激发创业创新活力。我局坚持非禁即准、平等待遇原则,落实支持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的措施,确立民间投资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深入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有效释放了市场潜力,激发了创业创新活力,今年发放“三证合一”营业执照1641份,放宽场所条件登记了458户营业执照。同时,从9月20日起实行“五证合一”登记。今年,新发展企业450户,比去年增长17.28%,新增雇工人数3372人,新增注册资金85686万元;新发展个体工商户2673户,比去年增长10.37%,新增从业人员6932人,新增注册资金39028万元;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91户,比去年增长30.74%,新增出资总额13801万元,新增成员842人。截至目前,雨城区共有私营企业2057户,注册资本金489170万元;内资企业201户,注册资本金177170万元;个体工商户28166户,从业人员65337人,注册资金213651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387户,出资总额121953万元,成员总数2570人。

(3)推动转型升级,创新“个转企”体制机制。我局不断创新服务“个转企”的体制机制,开辟个转企咨询服务台,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提供一站式服务,最大限度降低创业成本,充分挖掘蕴藏在个体工商户中的巨大潜力,激发非公经济发展新动力。目前,已有22家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

(4)强化品牌引领,深入实施质量兴企和商标战略。我局以雨城区成功创建 “四川省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镇)”为契机,深入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引导企业强化质量管理、推进质量兴企,进一步提升企业质创牌能力。今年新申请注册商标88件。目前,全区共有注册商标817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1件,省级著名商标6件,市级知名商标12件,地理证明商标1件。已有2家获四川名牌产品,2家企业申报。5家企业6名人员取得首席质量官资格,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个。同时,通过企业自愿申报、我局筛选推荐,市质监局初审,我区雅安茶厂以及金步科技孙泽慧被推荐参与第四届“四川质量奖”的评选。全年共赠送农专社商标5件。

(5)破解融资难题,拓宽民间投资领域。我局开辟“绿色通道”助力企业融资,进一步拓宽了小微企业贷款渠道。截至目前,办理股权出质登记24户,股权出质金额7465万元,企业实现融资23520万元。办理动产抵押登记16件,帮助企业融资借贷款额达86125万元。

(6)建立信用监管体系,创新市场监管方式。一是开展企业年报工作。2016年雨城区应年报企业1929户,已报送年报企业1881户,年报率达97.51%,48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应年报农民专业合作社311户,已报送年报专业合作社223户,年报率达71.70%,8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二是开展了“双随机”试点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双随机”产生的12个检查组24名执法人员对被抽查的30户进行了检查,检查情况通过四川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开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共检查个体工商户61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6户、企业55户,发出依法责令改正通知19份。四是开展“死户”企业专项清理工作,对699户企业进行立案调查,督促企业办理注销登记11户,办理企业联系员备案及年报8户,经流程依法吊销企业670户,并将其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上公示。四是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选活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我局本着企业自愿申请、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媒体公示等途径,严格进行审查考核。今年,评选命名区(县)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4个,推荐评选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命名企业1个、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命名企业5个。

2.全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1)开展“双打”、“红盾春雷2016‘2+2+2’行动”、“质检利剑”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820余人次,检查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300余户,检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42个(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开展行政指导5次,监测商品6大类85个批次,监测结果合格81个批次,不合格4个批次。截至目前查处违法案件36件,罚没入库82.28万元。在“红盾春雷2016行动”中,我局查处违法案件数、结案数、宣传报道、罚没款等各项指标在全市各区县中名列前茅,被省工商局评为“红盾春雷2016先进集体”。

(2)护航科学重建。我局不断加强对全区建筑领域监督检查,确保灾后重建顺利开展。截至目前共报送建材监管情况13期,组织检查共4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共1200余人次,检查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4家、预制件经营户4户,检查建材及建辅材料经营户262户,其中:钢材、水泥经营户63户,建立进货查验登记262个,检查经营主体2400余户次。

(3)开展2016红盾护农专项行动。我局加强对农资经营户主体的监管,以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春耕重点农资产品为重点监测对象,以农资销售相对集中的地区及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为重点监测区域,通过监测掌握我区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状况,切实维护农民利益。截至目前我局已出动执法人员共800人次,检查农资经营户720户次,检查城乡各类市场33个,向农民消费者发放识别假冒伪劣农资宣传资料3500余份。同时,抽样检测7个品种(或批次);配合雨城区农业局对公开招标采购赠送给农户春耕所用的肥料进行了2次现场抽样检测。

(4)强化广告专项整治。我局以治理虚假宣传专项行动为契机,严厉打击广告违法行为。开展了清理投资理财类咨询企业虚假广告宣传以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等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各类广告经营户籍广告发布者224户(次),清理户外广告87条,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36份,收缴各类印刷品虚假广告单40000余份,查处广告违法案件3件。同时,加强了对区域内电视购物广告监管工作,监测各类电视广告447条,监测互联网广告100多条,发布各类公益广告36条。

(5)开展格式条款监管工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是围绕供水、供电、供气和旅游业,涉农行业和网络交易等重点行业使用的格式条款进行逐条检查审核,责令修改不公平、不合理、不合法以及侵害消费者利益的条款,对审查并修订的格式文本进行强制备案;二是结合我区实际,将银行业、电信业、房地产销售、摄影服务、物业服务、二手汽车销售等行业列入格式条款治理“回头看”的重点整治范围,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和要求经营者整改;三是围绕省局确定的整治工作目标开展专项整治;四是结合“3.15”活动开展霸王条款召集活动,广为宣传合同格式条款整治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共收集审查格式条款合同75份,规范格式条款合同63份,调解合同纠纷9件,解决争议金额2.15万元。

(6)全力保障特种设备安全。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省市区各级“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会”精神,开展了超期未检设备、电梯安全攻坚战、建筑施工领域特种设备、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大型游乐设施、涉氨制冷特种设备、气瓶充装站、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等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出动监察人员300人次,检查单位114家次,检查设备954台次,开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1份,发现安全隐患31项,目前已督促完成整改21项。

(7)标准化工作稳步推进。一是为规范雨城区民宿管理,促进雨城区生态旅游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草拟了《雨城区民宿标准化服务管理办法》,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与公安、食药监、文体新广等部门联合发文,为我区民宿规范管理提供了标准依据。二是对我区《龙井山蜜桃生产技术规程》、《六月雪梨生产技术规程》、《天府肉鸭饲养管理技术规程》、《天府肉鸭主要疾病防治技术规程》、《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雅鱼养殖技术规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猕猴桃种植技术规范》6个区域性地方标准进行集中复审。经专家评审,6个标准继续有效。三是2013年12月获批国家雅鱼养殖综合标准化示范区,目前已通过考核验收。同时,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制定“雅鱼菜”系列团体标准,这是四川省第二个、雅安市第一个团体标准。四是认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5-2016年)的通知》,深入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目前已指导我区2家企业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声明企业标准6个。全区已取得9个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含转换证书),产品类型为茶叶、猕猴桃、牛奶等。

(8)加强民生计量监管,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一是大力开展计量宣传。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20世界计量日”,大力宣传计量知识和法律法规,向群众普及计量知识,提高计量意识。二是开展民生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在春节、“五?一”等节前,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加油站等重点场所开展民生计量监督检查。对已公开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履行诚信承诺等情况进行了检查。三是深入企业指导计量工作。深入园区企业进行工作指导,要求其严格贯彻落实国家计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做好计量器具使用及管理工作,确保企业规范生产、安全生产。四是开展公平秤专项检查。结合雅安市“双创”工作,对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在用公平秤重新进行计量检定,并对市场配备的公平秤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农贸市场工作人员积极做好公平秤的日常清洁保养和检查记录等工作。五是开展碧峰峡景区计量专项检查。为了规范碧峰峡景区经营服务计量行为,积极推进5A景区创建工作,对景区商户在用计量器具进行了抽查,对现场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加贴了检定标识,对计量器具的使用进行了规范,并宣传计量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引导商户诚信经营,公平交易,杜绝缺斤短两现象发生。六是开展乡镇卫生院计量器具免费检定。会同雅安市计量测试所对上里、中里和碧峰峡3个乡镇卫生院使用的血细胞分析仪、尿液分析仪、医用超声诊断仪超声源、心电图机和血压计等医疗计量器具进行免费检定。共检定计量器具20余台件,了解了乡镇卫生院医疗计量器具使用管理现状,发现薄弱环节,即时进行指导规范。截至目前,全区培育10家诚信计量示范单位。

(9)强化质量强区建设。今年以来,我局着力抓好质量基础工作,开展宣传咨询活动,营造氛围,发放宣传资料,增强全区质量意识。强化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坑害消费者的不法行为,集中开展了危化品、纤维制品、钢材企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校车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协助相关部门对运动场的合成材料、生物有机肥、配方肥、BB肥进行了抽样送检。1月8日,雨城区被四川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命名为“四川省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镇)”。

(10)畅通申投诉渠道,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世界知识产权日等活动为契机,通过板报、散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开展消费宣传活动,推进消费维权常态化。今年接受群众消费咨询430件,受理群众消费投诉202件,处结率达100%,挽回群众经济损失16.5万元。

3.积极开展“两城”创建工作以及城乡环境集中综合治理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措施,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工作落实。截至目前在农贸市场治理工作中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近3750余人次,检查经营户5700余户次,规范经营行为700余户次,督促无照经营户办理营业执照50余户,纠正超范围经营20余户;整治市场内下台或超线经营摊位3200余个次,组织清洗菜台1500余组次,清理市场内“牛皮癣”小广告2900余处次,铲除千脚泥5500平方米,整治下台或超线经营摊位4000余个次,清理市场内乱堆放杂物、卫生死角垃圾以及蔬菜垃圾810余吨,市场定位划线3100余米。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近郊和南北两条旅游沿线的综合整治工作。

二、部门概况

雅安市雨城区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由原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原雅安市雨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合并设立,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号:11511601008874503A;机构类型:机关法人:法定代表人:白强;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百步街4号。

单位基本性质为行政机关;财务隶属关系为一级;财政预算代码: 332317302 ;单位所在地区(国家标准:行政区划代码):511802 ;预算管理级次:县级;机构行业类型(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S91;单位执行会计制度: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

组织结构:雨城区工商质监局下设10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宣传科、行政审批科、企业个体经济监督管理科、市场监督管理科、综合业务科、质量监督管理科、标准计量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8个派出机构,包括:东城工商所、西城工商所、河北工商所、姚桥工商所、草坝工商所、碧峰峡工商所、沙坪工商所、严桥工商所;1个直属机构,即市场秩序稽查大队。其中财务部门包含在办公室内。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100人,实际为85人,其中:行政编制96人,实际84人;事业编制4人,实际为1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已纳入社保,未统计在内。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雅安市雨城区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本年收入合计1,378.6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1,378.6万元,占100%。

2016雅安市雨城区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本年支出合计1,53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4.4万元,占89.9%;项目支出155.5万元,占10.1%;。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雅安市雨城区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896.2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55.1万元,下降11.8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雅安市雨城区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2%。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04.6万元,下降18.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雅安市雨城区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6.8万元,占6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1万元,占7.5%;医疗卫生支出56.0万元,占3.6%;住房保障支出66.1万元,占4.3%;其他支出225.9万元,占14.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本年决算数1,076.84万元,占当年预算数的94.35%,本年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当年支出预算数包含了用上年结转结余安排的支出,年末支出数为当年的实际支出,且年末仍有结余,所以存在当年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的情况。其中:2011501-工商管理行政运行862.39万元,2011504-工商行政管理专项68.10万元;2011507-信息化建设5.00万元;2011599-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2.55万元;2011701-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行政运行95.80万元;2011709-标准化管理3.0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本年决算数115.07万元,占当年预算数的100%,其中: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2.72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2.35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本年决算数56.00万元,占当年预算数的100%,其中: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38.26万元, 2100503-公务员医疗补助17.74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本年决算数66.14万元,占当年预算数的100%,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66.14万元。

5.2299901-其他支出36.84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雅安市雨城区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5.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9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0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具体支出明细情况详见财决公开3-1表。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雅安市雨城区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4万元,完成预算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1万元,下降1.8%,主要是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万元,下降25%。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外单位来人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1万元,占9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万元,占5.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执法、消费维权、打击传销、特种设备监管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23人,共计支出0.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 11月接待中江县工商质监局来工单位考察学习执法办案和商标广告管理工作,费用0.2万元;纳溪工商质监局来我单位考察标准化管理和质量品牌建设工作,费用0.1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雅安市雨城区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万元(为上年结转资金)。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雅安市雨城区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2.5万元,比2015年增加60万元,增长24.7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雅安市雨城区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雅安市雨城区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公有车辆13辆(账面数),实际使用8辆(因车改等原因,手续正在办理中),均为一般公务用车执法用车8辆;没有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本部门未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原因:我局2016年单项项目支出预算数未达到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考评工作标准)。

十、当年无数据的报表说明

财决公开4-1表和财决公开5表,我局当年无收支数据,系空表。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是当年归集的利息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2011501和2011701-行政运行反映用于局机关的基本支出;    

(2)2011504-反映工商行政管理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3)2011507-反映信息化建设用于“智慧工商“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4)2011599-反映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5)2011706-反映质量技术监督标准化管理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当年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单位当年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2100503-公务员医疗补助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指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其他支出

2299901-其他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共12张

1. 财决公开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财决公开表1-1.收入决算表

3.财决公开表1-2.支出决算表

4.财决公开表2.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财决公开表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财决公开表3-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财决公开表3-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财决公开表3-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9.财决公开表3-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0.财决公开表4.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1.财决公开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2.财决公开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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