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负责全区党建工作,指导机关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负责全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出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领导干部职务任免,调配、交流的建议意见;负责全区科级后备干部的选拔、考核、培养等有关工作;协助、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市管干部的考察工作和县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区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办理区委管理干部的工资、待遇和离退休审批等工作;负责全区干部档案的管理,负责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采取各种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大“两新”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力度,不断扩大党组织覆盖面。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学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合格党员”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时出台“1+6”实施方案,分类指导机关、社区等领域具体开展学习教育。突出“领导带头、骨干引领、典型带动”,区级党员领导干部到联系支部参加组织生活、讲党课、作辅导87次,全区分层分类举办基层党务骨干培训班5期、集中培训400余人次,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主题党日”活动4512次,专题讨论2433次,讲党课1686期。
2、全力推进区乡村(社区)换届。圆满完成乡镇党委换届选举,选拔“四类人员”18人和选调事业(参公)单位领导干部3人进入乡镇领导班子,成功选举乡镇党委委员126名、纪委委员54名,实现换届程序、纪律、结果“三个零失误”目标。组建村(社区)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组、督导组,细化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启动部署,扎实推进村居情分析研判、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后进班子整顿等前期工作。
3、持续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组织113名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赴浙江大学、厦门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等省内外高校进行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提升研修,选派14名优秀干部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赴成都、绵阳等援建地进行顶岗学习锻炼,邀请浙江大学、四川大学省委党校等知名专家学者来雨授课18次,1600余名干部参加培训学习。科学编制《雨城区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开展专业技术人才“订单式”委托培养和技能培训,建立专家大院等科研基地7个,培养“土专家”“田秀才”15名,引进高层次人才5名。开展2016年上半年职务与职级并行晋升工作,全区共有55人晋升职级。
4、不断夯实党建基层根基。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有序开展党组清理规范,修订完善党组工作规则,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扎实开展新一轮“三分类三升级”活动,29个软弱涣散后进基层党组织实现100%转化目标。统筹推进“两新”组织、产业园区等领域党建工作,着力提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坚持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常态化、制度化,制定《雅安市雨城区严肃党的组织生活十二条措施》,使“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落在经常、严在日常。
5、扎实开展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结合我区实际,列举我区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拟出台制度、办法,并逐一明确了牵头单位、成果形式和时间进度。2016年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共有13项改革任务。完成改革项目具体为:《雅安市雨城区2016-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雅安市雨城区2016年干部教育培训实施意见》、《雅安市雨城区乡土人才培养实施办法》、《雅安市雨城区严肃党的组织生活十二条措施》、《雅安市雨城区干部选拔任用职数预审办法》、《雅安市雨城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2016年度优秀干部和人才递进培养计划》、《中共雅安市雨城区委工作规则》。
二、部门概况
机构情况,内设党建办、直属机关党工委、党代表联络办、两新组织党工委等机构。
人员情况,2016年末在职职工人数20人,离休1人,退休10人,2016年新调入6,调出8人,去世1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1、2016年雨城区委组织部本年收入合计728.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8.33万元,占100%。
2、2016年雨城区委组织部本年支出合计513.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3.85,占用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雨城区委组织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728.33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27.83万元,增长45.5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雨城区委组织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3.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35万元,增长2.6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雨城区委组织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3.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5.5万元,占65%;科学技术支出72万元,占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12万元,占11%;医疗卫生支出14.38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12.22万元,占3%;农林水支出21.63万元,占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本年决算数335.5万元,占当年预算数的100%。其中:2013201-行政运行271.89万元,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63.61万元。
2.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本年决算数206999:2016年决算数为72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本年决算数20805:58.12万元,占当年预算数的100%,其中: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5.35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77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本年决算数14.38万元,占当年预算数的100%,其中: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11.35万元,2100503-公务员医疗补助3.03万元。
5.农林水支出本年决算数21.63万元,占当年预算数的100%,其中:2130152-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21.63。
6.住房保障支出本年决算数12.22万元,占当年预算数的100%,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12.2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雨城区委组织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3.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7.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06.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雨城区委组织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2015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中:
2016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无公务接待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雨城区委组织部无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雨城区委组织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3.85万元,比2015年增加43.73万元,增长9.3%。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雨城区委组织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雨城区委组织部公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72.781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2013201-行政运行反映用于部机关的基本支出;
(2)2013299-反映用于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5.科学技术支出
2069999-反映用于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当年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单位当年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2100503-公务员医疗补助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8.农林水支出
2130152-反映用于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
9.住房保障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指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共12张
1. 财决公开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财决公开表1-1.收入决算表
3.财决公开表1-2.支出决算表
4.财决公开表2.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财决公开表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财决公开表3-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财决公开表3-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财决公开表3-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9.财决公开表3-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0.财决公开表4.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1.财决公开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2.财决公开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