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雨城区审计局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雅安市雨城区审计局(简称区审计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为以下几个方面: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订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订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组织对全区性重大投资项目、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重要专项资金及国家、省、市、区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对直接审计、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2、负责对区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3、向区长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区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及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区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区政府部门以及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在雨城区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定应由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及依法属审计局审计监督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区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9、组织审计区政府或区政府主管部门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区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主要工作。
1.多方联动,全力推进“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及项目决算审计。
一年以来,我局在开展跟踪审计的同时,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对完工项目办理竣工结(决)算审计,为确保重建项目结(决)算审计工作高质量快速推进,我局制定完善了一系列制度保障措施,出台了《关于加快“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竣工结(决)算审计工作的意见》等相关制度。
2.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16年的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在“评价总体、揭露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提高绩效、维护安全”的审计思路的指导下,以财政预算管理审计为龙头,以税收重征管和部门预算执行为重点,以重点项目和重点专项资金延伸审计为支撑,从宏观着手,微观落地,审计了财政预算执行、税收征管、民政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工作重点关注了预算管理规定及改革措施落实情况、财政风险积聚与释放情况、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及决算草案编制的合规性准确情况。
3.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2016年我局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区委出台《关于印发〈雅安市雨城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后,我局主要负责人和经责联席会成员单位代表均出席了经责审计见面会,在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落实政策履职情况、遵守财经纪律、执行“三重一大”、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督促整改,2016年共开展9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4. 加强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监督,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
(1)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跟踪审计。按照审计署、省审计厅和市审计局的层层部署安排,我局2016年已开展3次稳增长跟踪审计工作,累计开展7次跟踪审计,累计参与38人、工作量合计1209人.日,抽查了43个单位、15个项目。
(2)保障性住房跟踪审计。2016年的跟踪审计重点对我区历年来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情况和棚户区改造实施的货币化、实物安置情况进行了审查。
(3)扶贫资金专项审计。2016年市区联合对区财政局2014年-2015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及区扶贫移民局和相关乡镇专项扶贫项目的监管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延伸抽查3个专项扶贫项目和5个贫困村的资金安排。
5. 加强对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促进节约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
为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我局以促进建设单位规范管理,提高投资效益,节约建设资金,加强廉政建设为目标,按照“提前介入、跟踪问效、预防为主”的思路,坚持建设资金的真实、合法审计与效益审计并重,严肃查处建设工程领域的违法违纪问题,促进提高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注重从政策措施以及体制、机制、制度上发现问题,提升审计工作质量水平,服务政府宏观经济决策。通过审计,增强了建设单位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促进了项目建设管理,节约了建设资金,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6.不断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一是加大计算机专业人才培训力度,组织计算机中级人员对本单位年轻同志进行计算机审计技术培训;二是增加计算机硬件设施投入。三是加大网上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审计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审计报告等。
二、部门概况
区审计局是区政府组成部门,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总编制21名,其中:行政编制14名,其他事业编制6名,工勤人员1人。截至2016年末,在职人员总数19人,其中:行政人员13人,工勤人员1人,其他事业人员5人。另有退休人员6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区审计局本年收入合计332.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2.27万元,占100%。
2016年区审计局本年支出合计321.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1.29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区审计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332.27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7.39 万元,增加 5.52%;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321.29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出总计增加7.44 万元,增加2.37 %。主要原因是因灾后重建工作需要,增加2名聘用工程师。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区审计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1.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7.44万元,增长2.3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区审计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1.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5.34万元,占85.7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34万元,占6.95%;医疗卫生支出10.97万元,占3.41%;住房保障支出12.65万元,占3.9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
2010801行政运行: 2016年决算数为175.88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0804审计业务: 2016年决算数为97.70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0850 事业运行:2016年决算数为1.76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22.34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2016年决算数为8.32万元,完成预算100%。
2100503 行政单位医疗2016年决算数为2.65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016年决算数为12.6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区审计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1.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3.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48.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审计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8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5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3.36万元,下降36.9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25万元,下降35.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1万元,下降23.91%。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改革和我局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85万元,占94.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5万元,占5.6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85万元,其中:
当年未购置公务用车,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85万元。主要用于外出审计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35万元。主要用于审计业务交流接待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我局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区审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11万元,比2015年减少2.88万元,下降1.9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
(四)预算绩效情况
本部门未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原因:我局2016年单项项目支出预算数未达到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考评工作标准)。
十、当年无数据的报表说明
财决公开4表、财决公开4-1表和财决公开5表,我局当年无收支数据,系空表。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是当年归集的利息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2010801-行政运行反映用于局机关的基本支出;
(2)2010804-审计业务反映开展审计业务的基本支出;
(3)2010850 -事业运行反映投资审计中心的基本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单位当年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1)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2100502-行政单位医疗指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指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共12张
1. 财决公开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财决公开表1-1.收入决算表
3.财决公开表1-2.支出决算表
4.财决公开表2.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财决公开表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财决公开表3-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财决公开表3-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财决公开表3-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9.财决公开表3-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0.财决公开表4.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1.财决公开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2.财决公开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