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乡镇政府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切实推进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按照《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结合农业税及其附加免征后的实际,合理确定乡镇政府的主要职能:落实政策、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加强管理、提供服务。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完成国家财政计划,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严格执行财经制度,有效加强乡财政预算资金拨付管理,保障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而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和控制度,保证资金的合法性、安全性。在确保各项工作的正确开展的前提下,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相关要求,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统筹合理地规划和使用资金,本着能省则省的原则,将有限的资金使用在刀刃上,大力缩减“三公”经费等支出,对公务费、招待费等进行有效压缩,节减财政支出。
严格按程序拨付和使用重建资金,不占用、不挪用专项资金,保证了全镇灾后重建项目建设的公开化、透明化。
加强会计队伍建设,通过网上继续教育学习和阅读相关财经杂志等,增强会计业务能力的提升,从而保证了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健康可持续运行。
在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带领下,2016年大兴镇作为城市规划区,完成了新区提升改造、滨江西路、滨江东路、兴贸路、2-06、9-04、南外环等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任务。
二、部门概况
大兴镇政府属于一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我单位2016年年末人数合计45人,行政人员22人,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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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大兴镇本年收入合计834.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4.30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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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大兴镇本年支出合计958.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7.96万元,占89.5%;项目支出100.85万元,占10.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大兴镇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271.36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40.39万元,下降33%。(柱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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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兴镇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8.8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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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515.88万元,下降3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大兴镇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8.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6.33万元,占37%;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64万元,占8%;医疗卫生支出15.98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25.71万元,占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45万元,占2%;农林水支出424.49万元,占44%;其他支出36.87万元,占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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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350.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
3.教育(类)0(款)0(项):2016年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主要原因是未涉及教育类。。
4.科学技术(类)0(款)0(项):2016年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主要原因是未涉及科学技术类。
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8.4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5.75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8.56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2016年决算数为24.86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五保供养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5.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6.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10.14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5.8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99.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3.6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
1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
1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181.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
1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
18.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57.1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
19.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车辆购置税其他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0.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25.7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
2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6.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大兴镇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7.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19.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38.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大兴镇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5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大兴镇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1.32万元,增长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32万元,增长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2016年大兴镇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比2015年增加1.32万元,近来对公务用车比较频繁,所以维护费与保险费较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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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5万元,其中:
(1)2016年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5万元。主要用于开会、送文件、下村勘察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我单位无公务接待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大兴镇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大兴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8.24万元,比2015年增加111.01万元,增长49%。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大兴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的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大兴镇公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73万元,覆盖率达到100%。(各村可能对公共服务运行专项资金使用的意识比较薄弱,对其范围划分的不够明确清楚,并且有些村公共运行服务项目使用的较好,有些村则不然。在今后的工作中,会对各村进行公共服务运行使用范围的普及,不断规范他们对这项资金的使用。)
十、当年无数据的报表说明
财决公开4表、财决公开4-1表和财决公开5表,我单位当年无收支数据,系空表。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指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主要用于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指: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五保供养支出(项):指主要用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救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用于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本单位用于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为上级拨款的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专项补助经费。
1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主要用于开展扶贫工作的业务经费。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的是其他一些组织相关事务的基本支出。
2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5.“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共12张
1.财决公开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财决公开1-1收入决算表
3. 财决公开1-2支出决算表
4. 财决公开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 财决公开表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财决公开表3-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 财决公开表3-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 财决公开表3-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9. 财决公开表3-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0. 财决公开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1. 财决公开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2. 财决公开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