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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雨城区纪委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单位:区监察局 发布时间: 2017-09-11 10:19 浏览次数: 字体: [ ]

 
            雅安市雨城区纪委监察局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纪委的主要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协助党的委员会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法规法令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察局的主要职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1、强化顶层推动,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认真落实省、市纪委述责述廉工作要求,健全完善区乡两级党组织负责人向区纪委全会述职述廉制度。完善落实“两个责任”清单和问责办法,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部门和单位,既追究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推动责任落实。


2、坚持挺纪在前,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切实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绝不容忍结党营私、培植亲信、拉帮结派,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要始终坚持党纪严于国法,把纪律审查作为执纪监督的重点,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坚决维护纪律权威。


3、保持政治定力,旗帜鲜明反对腐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反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行为。全面践行“四种形态”,严格执行问题线索“五类标准”,坚持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加大对苗头性、轻微违纪问题的处置力度;要充分运用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把违纪行为扼杀在最小状态,警醒挽救党员干部在触碰纪律底线之前,收得住手、刹得住车。坚持正确的执纪导向,把强化监督、惩治腐败与保护干部、鼓励干事相结合,为担当者担当。


4、坚持久久为功,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狠抓节点,不断深化、扩大成果。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警惕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和收送礼金红包等问题;坚决查处违反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管理等有关规定的问题;坚决查处滥发补贴、财务运行不规范和工作纪律执行不严格等问题;坚决查处冷横硬推、庸懒散浮拖、吃拿卡要等“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


5、强化源头防范,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同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认真落实惩防体系20132017规划工作要求,大力加强“积极预防、系统治理”,确保惩治和预防一体推进;加强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的抽查核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对各级党委(党组)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三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一把手”权力运行;巩固“阳光村务”“阳光居务”微权清单制度推行成果,让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习惯在监督下规范用权;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行权平台和监察平台执纪问责工作,强化对区本级行政权力清单事项的监察力度,确保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6、 深化改革创新,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持续深化纪检体制改革,推进派驻机构建设,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相结合,完成向区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现监督全覆盖。认真落实“两个为主”的规定,完善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的具体制度,着力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深入推进“三转”,进一步确保乡镇纪委书记(街道纪工委书记)、派驻部门纪检组长专司监督职责。健全完善纪检干部教育培训、实践锻炼、工作激励等制度机制,提升纪检干部政治鉴别、学习调研、执纪监督、改革创新、拒腐防变等能力。扎实推进监督执纪问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强化履职的科技支撑和服务保障。扩大纪检干部选用视野,加大轮岗、交流和调整力度,真正把对党忠诚、群众公认,敢于监督、勇于担当的优秀纪检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7、加强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把对党忠诚落实到为党工作、为党分忧、为党担当上。加强纪检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完善纪检监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机制,强化系统内部巡察,督促各级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回避、保密等制度,确保监督执纪权规范有序运行。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的作用,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守住干净底线;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排查,严肃查处执纪违纪、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等行为,维护队伍的纯洁性。


二、部门概况


委局共有人员37人,其中,退休人员15人,在职人员22人(含2名参公人员、1名工勤人员、1名事业人员)。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委局本年收入合计384.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4.53万元,占100%
 


2016年委局本年支出合计385.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85.93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委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66.27万元,其中:本年度收入384.5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1.75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0.69万元,下降19.4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委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5.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09.28万元,下降22.0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委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5.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7.13万元,占89.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4万元,占3.53%;医疗卫生支出11.23元,占2.91%;住房保障支出13.93万元,占3.6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纪检监察事务: 行政运行2016年决算数为307.23万元,完成预算100%;大案要案查处2016年决算数为21.41万元,完成预算56.34%;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决算数为18.5万元,完成预算9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公车改革,车辆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3.64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医疗保障:
行政单位医疗2016年决算数为7.7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员医疗补助2016年决算数为3.5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委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5.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4.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9.21万元、津贴补贴63.63万元、伙食补助费9.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6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2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4.55万元。
公用经费221.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3.55万元、邮电费7.19万元、差旅费26.43万元、维修(护)费5.70万元、培训费55.20万元、公务接待费0.43万元、工会经费3万元、福利费2.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3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委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49万元,完成预算71.8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06万元,完成预算73.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3万元,完成预算4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及公务接待减少。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减少4.85万元,下降29.6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09万元,下降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6万元,下降76%。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公车改革及公务接待次数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06万元,96.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3万元,3.7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0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0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外出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4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27人,共计支出0.4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西昌市纪委一行7人;国家保密局检测中心来雨城测评一行8人;自贡市沿滩区纪委“阳光村务”调研一行12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区财政局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委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5.93万元,比2015年减少109.28万元,下降22.0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委局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委局公有车辆3辆,均为执法用车。


(四)预算绩效情况


本部门未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原因:我局2016年单项项目支出预算数未达到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考评工作标准)。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 指机关工作运行经费、业务费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离退休人员工资、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在职离退休人员医保缴费。


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财决公开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财决公开表1-1.收入决算表


3.财决公开表1-2.支出决算表


4.财决公开表2.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财决公开表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财决公开表3-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财决公开表3-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财决公开表3-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9.财决公开表3-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0.财决公开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1.财决公开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2.财决公开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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