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雨城区妇联属共产党领导下的群团组织,主要职能是致力于妇女儿童的生存和发展,团结带领全区妇女投身雨城建设,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高妇女地位。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以妇女儿童之家为载体,以妇女儿童之家为平台,广泛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依法维权,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与时俱进,关心关爱妇女儿童生存环境。
二、部门概况
本单位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单位1个,现有在职职工6人,退休职工3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雨城区妇联本年收入合计119.39万元,全是财政拨款收入119.39万元。
2016年雨城区妇联本年支出合计122.8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含上年结转支出3.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雨城区妇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19.39万元,支出总决算122.89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61,增长4.1%;财政支出增加8.11万元(含上年结转3.5万元),增长7.2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雨城区妇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61万元,增长10.4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雨城区妇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88万元,占82.9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7万元,占6.81%;医疗卫生支出5.13万元,占4.17%;住房保障支出7.51万元,占6.1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雨城区妇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2.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6.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6.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雨城区妇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84万元,完成预算9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84万元,完成预算9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车辆运行费用减少。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3.42万元,下降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37万元,下降80.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5万元,下降100%。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公车改革及接待费用的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84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8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84万元。主要用于妇联群团工作中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雨城区妇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2.89万元,比2015年增加11.61万元,增长10.43%。
(二)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资金122.89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2012901:指群众团体事务行政运行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指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11:指行政事业单位 医疗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22102:指住房公积金支出
1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财决公开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财决公开表1-1.收入决算表
3.财决公开表1-2.支出决算表
4.财决公开表2.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财决公开表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财决公开表3-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财决公开表3-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财决公开表3-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9.财决公开表3-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0.财决公开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1.财决公开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2.财决公开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