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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雨城区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单位:区国土资源分局 发布时间: 2017-01-11 15:34 浏览次数: 字体: [ ]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雨城分局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责任。编制全区国土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建议,拟订国土资源在经济运行、城乡统筹等方面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措施。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国土资源管理、地质环境保护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贯彻实施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全区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监督检查乡(镇)人民政府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及土地、矿产资源规划、计划的执行情况。加强对下级国土所履行职责的管理监督,配合市局查处乡(镇)人民政府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配合市局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并按法定权限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审核报省、市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及其调整。

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负责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5、承担全区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按照国家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省政府和市政府、区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6、承担提供全区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制定地籍管理实施细则,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重大土地专项调查,指导全区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7、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执行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负责审核报区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

8、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土地市场。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9、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市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10、负责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依法管理探矿权,管理矿产资源评审、登记、统计。组织实施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矿产资源储量调查、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负责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管理,承担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11、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组织拟订、实施全市突发重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地质遗迹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参与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与评价工作。

12、依法征收土地、矿产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省、市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13、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制订、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公共服务。

14、负责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行业作风建设。

15、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6、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工作重点

1、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进一步完成相关乡镇的土地整理项目的验收工作。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完成雨城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完成雨城区晏场镇赵沟村、中心村、五里村、银杏村、三江村、晏场村、宝田村、代河村土地整理项目、雨城区合江镇塘坝村、太坪村、蟠龙村土地整理项目、合江镇双合村、穆坪村、徐坪村土地整理项目、合江镇魏家村、柏蜡村土地整理项目和碧峰峡镇庙后村土地整理项目的验收工作,预计可新增耕地1426亩;编制《雨城区土地整理专项规划》;完善雨城区灾后重建项目用地手续;加强土地供应,确保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用地。

2、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矿山资源管理工作

1)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面。进一步加强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应急能力建设,完成碧峰峡七老村叫花子沟、东城区南坝子麻柳沟泥石流视频监测设备安置运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群防群测系统,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落实检测员主业技术培训;

完成碧峰峡关山地质灾害滑坡,晏场银杏村一组地质灾害滑坡治理工作工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矿山资源管理方面。做好矿山资源“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力争在2017年完成;积极配合安监部门做好煤矿关闭扫尾工作;严格矿山安全管理,确保非煤矿山无人员伤亡。

3、完成《雨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修编完善工作,修编调整时,充分做好正常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雅安市雨城区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土地利用实施规划》的衔接工作,为全区土地利用及管理提供重要的依据。  

4、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1落实执法长效机制,建立共同责任机制。认真履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职责,建立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共同制止,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查处相结合的执法机制。

2)强化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要全面落实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重点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保护区及国道、省道等主要交通沿线两侧动态巡查力度,结合全区宅基地审批工作,会同乡镇和区级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各类违法占地行为,发现苗头,及时查处,力争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3)切实开展2017年度土地卫片查处整改工作,按时完成国家、省、市安排各时间节点工作并通过验收,力争实现零问责目标。

5征地拆迁安置方面

2017年启动的大兴兴居路、兴居一路、兴居二路、前进北路、康乐一路、健康二路、大兴二台、大兴农批地市场、张家山公园、草坝垃圾发电厂及南外环延续工程等项目。

       二、部门概况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雨城分局下属单位1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2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雨城分局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为562.4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62.4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62.4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75.1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3.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0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雨城分局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区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区国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雨城分局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08.6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开支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0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2017年局机关职工机关养老保险缴费。
  (三)医疗卫生支出36.8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43.8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和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9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5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减少63%。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减少11.25%。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务用车改革后,公车数量减少,相应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2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雨城分局2017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 43.2万元。其中:办公费22.92万元,印刷费1.5万元,水费1.3万元,电费2.5万元,邮电费0.7万元,差旅费1.5万元,会议费1.5万元,培训费1.5万元,劳务费5.86万元,公务接待费0.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飞3.55万元。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雨城分局2017年暂无政府采购计划。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100502-事业单位医疗: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100503-公务员医疗补助: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5.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2200101-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200109-国土资源调查:指反映国土资源调查工作支出;

2200111-地质灾害防治:指反映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

2200113-地质及矿产资源调查:指反映地质、矿产、地质环境调查、勘查与评价等方面的支出;

2200114-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指反映国土资源部门地质矿产资源、地质环境、地质遗迹等开发、利用、监测、保护方面的支出;

2200150-事业运行: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200199-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等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

①住房公积金: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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