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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雨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 2017-01-19 15:16 浏览次数: 字体: [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调控监管的政策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3.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做好相关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分析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搞好总量平衡,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4.负责汇总分析全区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情况;综合协调全区财政、金融、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保证全区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的实施。

5.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协调指导区域合作工作。

6.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区有关价格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市、区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价格监督检查、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7.负责全区投资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全区工程咨询业发展。

8.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区重大生产力合理布局;协调推进全区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现代服务业、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全区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发展。

9.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组织实施统筹城乡发展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协调规划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10.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分析区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储备工作,提出重要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

11.负责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政策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12.负责全区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推进可持续发展。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区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低碳城市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区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13.研究提出全区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拟订全区能源发展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监测能源发展情况;统筹规划、综合平衡能源建设和重大项目布局,协调能源发展和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审批、核准、备案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投资项目;研究提出优化能源结构、能源节约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

14.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加快革命老区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15.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区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省、市、区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16.负责铁路、航电等综合交通的规划制定和发展协调;组织协调全区铁路、航电,参与协调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按职责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综合交通项目立项工作。

17.负责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和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8.承担区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区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区统筹城乡工作领导小组、区成渝经济区合作推进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19.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2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

1.做好全区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完成《关于雅安市雨城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做好全区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监测和预测工作。

2.履行好项目管理职能。严格招投标程序,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做好项目招投标方面的工作。抓好重大项目建设工作。

3.做好全区物价监督工作。继续做好开展价格监管的常规性工作。做好价格方面的信访接待工作。

4.做好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做好深化体制改革的相关工作。做好部门基层党建方面的工作。做好脱贫攻坚,帮助贫困村摘帽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区发改局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区发改局总编制27名,其中:行政编制21名,其他事业编制6名。在职人员总数24人,其中:行政人员18人,其他事业人员6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4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区发改局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为267.70万元,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67.7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79.6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9.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81万元,项目支出43万元。

四、收支预算增减变化情况

区发改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67.70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780.73万元减少65.71%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67.70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780.73万元减少65.71%。上年结转0万元,若扣除上年结转等因素,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与2016年同口径比较减少27.38%

区发改局2017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数224.7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05.50万元,公用支出19.20万元。

区发改局2017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总额4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发展)支出5万元,战略规划与实施支出20万元,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8万元,物价管理支出10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发改局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区发改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区发改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区发改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区发改局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9.9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发改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78万元。主要用于:一是用于局机关离休费、统筹外退休金及遗属补助支出,二是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医疗卫生支出14.4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6.53万元。主要用于:区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2017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持平。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餐费和住宿费。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用车一辆,其中:轿车1辆。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主要用于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改革工作调研、重点项目检查、农村综合改革、物价检查等工作开展。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度,区财政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9.2万元,我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的开支。

八、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度,区发改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九、当年无数据的报表说明

4表、4-1表和5表,我局当年无预算安排,系空表。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当年由区级财政安排拨入单位的预算内收入。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2010401-行政运行反映用于局机关的基本支出;

22010404-战略规划与实施反映用于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等方面的支出;

32010408-物价管理支出反映用于物价管理方面的支出;

42010499-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改革与发展事务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当年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单位当年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指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3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指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 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雅安市雨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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