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乡镇政府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切实推进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按照《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结合农业税及其附加免征后的实际,合理确定乡镇政府的主要职能:落实政策、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加强管理、提供服务。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完成国家财政计划,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狠抓班子建设,强化基层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堡垒作用,围绕全镇经济发展开展好工作。
2、狠抓基层党建,切实担负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3、狠抓结构优化,确保经济社会事业恢复发展。
4、狠抓脱贫攻坚。稳步推进,突出重点,精准扶贫,齐心协力,合力推进,统筹兼顾,科学发展,全面摆脱贫困。
5、在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带领下,全力完成2017年各项拆迁工作任务。
二、部门概况
大兴镇政府属于一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我单位2017年总编制47名,其中:行政编制26名,其他事业编制21名,在职人员总数45人,其中:行政人员25人,其他事业人员20人,退休人员18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大兴镇人民政府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为591.2万元,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91.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12.6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9.74万元,项目支出25.8万元。
四、收支预算增减变化情况
大兴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591.2万元,
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577.89万元相比,增加了13.31万元,增长了2.3%;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591.2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577.89万元,增加了13.31万元,增长了2.3%。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大兴镇2017年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乡镇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大兴镇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大兴镇人民政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大兴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6.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11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及遗属补助支出,按照规定标准为单位职工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医疗卫生支出22.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8.55万元,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数呈持平状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严格按照车改后的政策实行。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本乡镇机关、文化服务中心和农业服务中心改革工作调研、财政监督检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下村走访等工作开展。
七、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大兴镇人民政府2017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
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446.85万元。
八、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表
政府采购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支出,2017年度,大兴镇政府采购预算安排为0万元。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表
4表、4-1表和5表,我单位当年无预算安排,系空表。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当年由区级财政安排拨入单位的预算内收入。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2010301-行政运行反映用于大兴镇机关的基本支出;
(2)2070199-其他文化支出反映大兴镇人民政府文化服务中心的基本支出;
(3)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反映大兴镇人民政府农业服务中心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080805-义务兵优待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单位当年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指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3)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指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