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城区林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区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湿地的调查、监测。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造林绿化工作。制订全区造林绿化规划和年度计划,培育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3承担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依法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依法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4组织、指导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依法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全区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5承担推进全区林业改革,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和政策。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依法开展林权纠纷调处。
6依法负责全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和退耕还林工作。按要求开展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开展全区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7监督检查全区各产业对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及其产业标准,拟订全区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山区林业综合开发。
8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区属森林警察和专业(半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火扑救工作,承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担全区林业行政执法责任,指导全区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区林业违法案件查处。
9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林业经济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研究提出全区林业经济发展的调节性意见;管理监督区级林业资金,管理区级林业国有资产。
10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区林业队伍建设。
11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
2017年,我局将以生态建设为核心,产业发展为重点,助农增收为目标,充分发挥灾后重建项目效益,加快构建稳定的林业生态体系,新型的林业经营体系、完善的林业管理体系和发达林业产业体系。力争到2017年底,全区林地面积保持在11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63.6%、活立木蓄积量达到560万立方米。全区林业总产值达到42亿元,农民人均每年从林业上获得纯收入达到4000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完成14.89万亩国有森林常年管护,完成7.12万亩国家级集体重点公益生态效益补偿。扎实开展21.62万亩退耕还林管护,及时兑现退耕还林政策补助。
二是开展绿美雨城行动。科学编制雨城区国土绿化专项规划方案(2016-2020)和2017(今冬明春)专项绿化实施方案和森林资源保护工程专项方案,在合理保护森林资源环境前提下,加快绿色村庄、绿色景区、水系绿化、道路绿化等城乡绿化进程,建设宜居家园。
三是加快林业产业建设。大力开展林竹基地建设,积极发展珍稀珍贵树种,加快林竹结构调整,完成新造林5000亩。积极发展竹浆(竹纤维)、森林食品、森林生物制药、竹编等产业,推动林竹精深加工,加强大型竹木加工企业引进。
四是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工作。以《雨城区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方案》和《雨城区森林经营规划》,完成雨城区沙坪镇、孔坪乡、南郊乡、观化乡、八步乡、对岩镇、多营镇和林业大户森林可持续经营方案编制,积极对大径级用材林培育技术、天然起源竹林经营管理技术、人工林抚育管理技术、“林木联户采伐”进行探索。
五是深化林业改革,深入推进经济林木(果)权抵押贷款试点开展,在上里镇、中里镇、碧峰峡镇、大兴镇取得的经验基础上,对全区大范围开展《经济林(果)权证》颁证工作,进一步放活经济林木(果)经营权,带动促进林农增收。稳妥推进区国有林场改革。
六是加强林业精准扶贫,通过产业基地建设,鼓励农户栽植油茶、雷竹等林业经济作物,完善林区基础设施,加强林区道路建设力度,拟在2017年计划脱贫村新建林区公路50公里,进一步改善林区生产生活条件,降低林区生产成本。
七是创新林地经营方式,积极发展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鼓励发展“公司+基地”经营模式,发挥林地的综合效益。2017年,力争新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企农联营为主的新型林业经营主体3家。发展乡村生态休闲旅游,力争创建市级“森林人家”3个。
八是完善森林火灾预警和扑救指挥系统,强化森林防火监督检查、宣传和火源管理,努力实现全区连续34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全面完成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提高森林病虫害防治水平。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林区稳定。
二、部门概况
雨城区林业局下属单位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9个。
雨城区林业局总编制101名,其中:行政编制27名,其他事业编制74名。在职人员总数59人,其中:行政人员22人,其他事业人员37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37人,退职1人。
雨城区林业局2016年固定资产总额407.57万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雨城区林业局2017年年收入预算总额为608.61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782.74万元减少28%,减少原因为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统筹发放。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08.6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08.6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78.7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9.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53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较2016年支出总数减少28%,因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统筹发放。上年结转5371.8万元,若扣除上年结转等因素,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与2016年同口径比较增长2.8%。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雨城区林业局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区林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雨城区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具体包括林业防灾减灾-森林防火5万元、动植物保护5万元。
雨城区林业局2017年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9.4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林业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开支。。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人员及事业单位遗属生活补助等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38.5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44.0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5.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减少12%。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减少45%。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务用车改革后,公车数量减少,相应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车执法执勤5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3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用于5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下乡开展森林防火、天保退耕、人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执法等工作需要。2017年未安排公务车辆购置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雨城区林业局2017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 59.35万元。
七、政府采购
雨城区林业局2017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万元,主要为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雨城区林业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雨城区林业局2017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当年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单位当年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2100502-事业单位医疗指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3)2100503-公务员医疗补助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5、2130211-动植物保护:反映动植物资源及其生存环境调查、监测,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野外放归、巡护,濒危野生动物拯救、繁育,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等方面的支出。
6、2130234-林业防灾减灾:反映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灭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 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