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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雨城区委组织部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单位:区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 2017-01-20 21:15 浏览次数: 字体: [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负责全区党建工作,指导机关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负责全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出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领导干部职务任免,调配、交流的建议意见;负责全区科级后备干部的选拔、考核、培养等有关工作;协助、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市管干部的考察工作和县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区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办理区委管理干部的工资、待遇和离退休审批等工作;负责全区干部档案的管理,负责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采取各种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大“两新”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力度,不断扩大党组织覆盖面。

(二)机构设置情况雨城区委组织部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雨城区委组织部总编制26名,其中行政编制18名,其他事业编制5名,工勤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20人,其中行政人员16人,工勤人员2人,其他事业人员2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人,遗属人员1人。

区委组织部固定资产总额68.91万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区委组织部2017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数175.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5.96万元,公用支出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44万元。

雨城区委组织部2017年部门专项支出预算总额63.61万元,其中党代表视察活动经费21万元,70岁以上老党员补助15万元,困难党员慰问27.61万元。

四、收支预算增减变化情况

区委组织部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39.01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38.60万元减少了29.41%,减少原因是退休人员移交到社保发放养老保险。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39.01万元与2016年338.6万元比较下降29.41%。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委组织部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其中: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区委组织部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党代表活动、70岁以上的老党员定补以及困难党员慰问等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委组织部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4.64万元。主要用于:区委组织部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保障党代表活动、70岁以上的老党员定补以及困难党员慰问等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79万元。主要用于:一是用于区委组织部离休费、退休费及遗属补助支出,二是用于区委组织部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医疗卫生支出9.98万元。主要用于:区委组织部按照规定标准为在职和退休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2.6万元。主要用于:区委组织部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2017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度,区委组织部运行经费预算16万元,主要用于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的开支。

八、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度,区委组织部暂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九、当年无数据的报表说明

4表、4-1表和5表,当年无预算安排,系空表。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当年由区级财政安排拨入单位的预算内收入。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13201-行政运行反映用于区委组织部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当年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单位当年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指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项目支出

2013299-是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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