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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雨城区北郊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单位:北郊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7-01-20 18:05 浏览次数: 字体: [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负责辖区内社会性、地区性、公益性、群众性工作。

 2.负责统筹协调村社的建设管理,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制定本辖区村社建设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支持村社开展工作,协调解决村社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

 3.负责合理配置村社资源,搞好村社设施的建设、管理;加强志愿者、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引导社会组织开展村社服务,建立完善村社服务网络和服务体系;组织开展村社服务,建立完善村社服务网络和服务体系;组织开展村社教育、群众文化体育、公共卫生、科普等工作。

 4.负责做好辖区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扶困助残、老龄、双拥优抚、社会救济、社会福利、殡葬改革和人民调解等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和归侨侨眷及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向区政府反映村情民意和群众诉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宜。

 5.负责辖区内管理工作。做好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环境保护等工作;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6.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城市建设与旧城改造工作,督促公共配套设施的落实,负责辖区内各村组的综合管理,营造辖区发展的良好环境。

 7.依法做好辖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空、防汛、防火、防震、抢险救灾及有关设施的保护工作。

 8.制定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顿和专项治理;负责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做好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9.负责辖区人民武装工作,做好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

10.做好辖区内工商、税务、统计、安全生产、劳动监察、市政建设、物业管理、交通、食品药品安全、质量检查监督、文化市场监管等社会专业管理事务的监督和配合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

一、脱贫攻坚工作

二、农村脱贫攻坚工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难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脱贫攻坚工作会精神,深入推进雨城区贫困地区及贫困户扶贫攻坚,尽快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2017年,我镇紧紧围绕全面落实“六个精准”和“五改一建”等扶贫攻坚要求,以2018年前实现贫困村“摘帽”为目标,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组织、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

环保工作

1.综合加强环保管理。做好会节和迎检等重要时期环境整治工作。集中人力和物力,全力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和保洁工作,为各项重要活动和迎检工作打造了干净整洁的环境卫生。建章立制,确保常态有序管理。

2.对贫困村卫生环保情况重点改造。切实改善扶贫村村容村貌,优化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为此,北郊镇强化督导检查,实行保洁员竞争上岗,与村组干部共同协力改造环保情况。

、社会事业保障工作。

我镇继续坚持做好民政优抚工作,着重对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的申请、办理的把关和审核,加强对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继续完善以救灾救助、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为主要内容,以临时救助为补充,覆盖全镇的社会救助体系。

六、打造廉洁自律高效政府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规定,并且重视整治“微腐败” 增强微危意识,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被问责的科室和个人,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在全镇范围内形成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新常态。

二、机构设置情况

雅安市雨城区北郊镇人民政府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下设事业单位3个(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福寿敬老院),且暂代管1个事业单位(金凤山景区管理局)。

雅安市雨城区北郊镇人民政府总编制45名,截至2016年12月底,其中:行政编制23名,其他事业编制22名。在职人员总数35人,其中:行政人员25人,其他事业人员10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9人,退职0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雅安市雨城区北郊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575.67万元。

其中2017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数513.5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0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2.22万元,公用支出28万元。

雅安市雨城区北郊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总额62.7万元。其中:商品及服务支出62.15万元。

雅安市雨城区北郊镇人民政府2017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四、收支预算增减变化情况

雅安市雨城区北郊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575.67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746.78万元减少23%,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575.67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746.78万元减少23%。上年决算结转数908.27万元,若扣除上年结转等因素,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与2016年同口径比较减少23%。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北郊镇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特定项目实施的经费。

其中: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北郊镇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6.17万元。主要用于: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财政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人大工作经费。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62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服务中心事业人员工资、补助等开支。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4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四)义务兵优待22.72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补助。

(五)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4.62万元。主要用于:五保户供养的补助开支。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07万元。主要用于:卫计人员的工资和补助。

(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4.9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单位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八)农林水支出268.3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员、水利员等农业服务中心职工工资和补助,和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主要包括每年20个村三职干部工作补助,村级收到后随之公示相关明细)

(九)住房保障支出18.8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单位职工缴纳公积金。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万元,2017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无减少。主要原因是难以估计接待开支,故按上年标准未变,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餐费和住宿费。(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减少12.5%。主要原因是2016年7月末实施公务用车改革后,公车数量减少,相应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一辆,其中:轿车1辆。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主要用于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保障下村开展工作及抢险救灾等正常工作进行。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度,区财政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8万元,我镇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的开支。

八、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无安排

九、当年无数据的报表说明

4表、4-1表和5表,我镇当年无预算安排,系空表。

十、名词解释

1.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

2010301-行政运行反映用于我乡基本支出

3.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

     2070499-其他文化支出反映文化站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当年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单位当年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2080805-义务兵优待反映退伍义务兵的补助支出

(4)2082102-农村五保户供养反映五保户的生活补助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2100503-公务员医疗补助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6.农林水支出

(1)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反映农业服务中心的基本支出

(2)2130152-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反映村大生的补助

(3)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反映贫困的补助支出

(4)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反映给村组干部的误工补助和养老保险补贴支出

(5)2130707-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补助反映支付给各村的公共服务运行费用

7.住房保障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指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其他支出

2299901-其他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  部门预算收支总表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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