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雨城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雨城区社保局成立于1986年,是最重要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要承担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四项基金的征收、管理、发放等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
2017年我局首先将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社会保险服务水平、保持廉洁公正的社会保险作为工作重点,加强与参保企业、参保人员的互动与沟通,充分了解社情民意,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其次,保障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征收工作平稳运行,按时准确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最后,积极做好调待和退休人员资格认证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雨城区社保局下属于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一级财政预算并独立核算的全额财政补助开支的参公事业单位。设立有征收、退管、稽核、财会统计、工伤生育、信息中心、机保科和行政办公室共8个科室。2016年年末,全局共有在职职工21人,其中参公人员18人、机关工勤人员3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区社保局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64.19万元,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64.1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6.2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17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四、收支预算增减变化情况
区财政局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64.19万元,较2016年度收入预算总额194.09万元相比,减少了29.9万元,减少15.41%。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社保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区社保事业发展的相关工作。其中: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社保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区社保局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6.4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促进全区社保事业发展而安排的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医疗卫生支出9.1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0.7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5万元,2017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减少26.83%。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减少77.27%。主要原因是2016年末公务用车改革后,严格按照公车运行标准执行,相应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本局下乡宣传全民参保工作及开展失地农民征收工作。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区社保局2017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17.07万元。
八、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7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九、当年无数据的报表说明
4表、4-1表和5表,我局当年无预算安排,系空表。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当年由区级财政安排拨入单位的预算内收入。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08010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映局机关的基本支出;
(2)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反映用于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的支出;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单位当年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指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指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结转下年: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 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雅安市雨城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