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研究提出雅安市雨城区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的有关政策和具体实施办法。
2.根据雅安市雨城区经济发展总体战略部署,研究制定雅安市雨城区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工作的总体计划、年度目标,组织会同有关部门和指导乡(镇)实施。
3.负责雨城区对外招商工作的统筹、组织、协调、服务;负责督促检查乡(镇)、区级各部门改善投资环境工作。
4.负责指导、监督、管理“一站式”服务工作;负责对外来投资者提供投资环境、投资政策、投资导向、推荐项目及有关投诉咨询服务。
5.负责受理客商、企业的投诉,并及时协调处理。
(二)2017年重点工作
1.全年引进到位市外资金26亿元,其中,引进到位国内省外资金14亿元以上。
2.新签约投资额1亿元(及以上))的重大项目3个,其中,投资额5亿元(及以上)的重大项目1个。
1.机构设置情况
区投促局下属事业单位1个(雨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区投资促进局总编制15名,其中:参公管理事业人员编制9名,事业编制15名。在职人员总数10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其他事业人员9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人,退职0人。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区投促局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38.2万元,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38.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2万元,项目支出60万元。
四、收支预算增减变化情况
区投促局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38.2万元,较2016年度收入预算总额143.17万元相比,减少4.97万元,下降6%。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投促局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区招商引资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区投促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区投促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区投促局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7.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招商引资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全区招商小分队外出招商活动、招商会展、招商项目编制等方面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医疗卫生支出4.8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6.02万元。主要用于:区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2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93万元,2017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持平。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餐费和住宿费。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持平。单位现有公务用车一辆,其中:轿车1辆。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3万元。主要用于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招商引资工作开展。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度,区投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88.2万元,我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履行一般行政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的开支。
八、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区投资促进局2017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九、当年无数据的报表说明
4表、4-1表和5表,我局当年无预算安排,系空表。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当年由区级财政安排拨入单位的预算内收入。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2010350-事业运行反映用于局机关的基本支出;
(2)2011308-招商引资反映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3)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单位当年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2100502-事业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2100503-公务员医疗补助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指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 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雅安市雨城区投资促进局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