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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雨城区审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单位: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 2017-01-18 11:59 浏览次数: 字体: [ ]

雅安市雨城区审计局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雅安市雨城区审计局(简称区审计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为以下几个方面: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订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订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组织对全区性重大投资项目、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重要专项资金及国家、省、市、区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对直接审计、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2、负责对区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3、向区长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区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及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区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区政府部门以及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在雨城区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定应由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及依法属审计局审计监督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区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9、组织审计区政府或区政府主管部门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区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

1、加强同税务部门联系,认真分析我区收入结构中存在的问题,狠抓收入,培植财源,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税源的监管和征收工作,努力完成2017年收入任务。

2、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重点,严格执行2017年全年预算,加强支出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收支平衡以及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3、按照厉行节约和八项规定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增长。按要求加快财政支出执行进度。

4、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工作,按照雨城区集体财务管理办法和雨城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督促村财乡管工作。

5、深入推进我区财税体制改革工作。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分工,抓好组织落实,加快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认真落实各项改革措施。

6、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完成政府债务监管系统基础信息的录入和上报工作,严格控制新增债务。用好地方置换债券资金。

7、加强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努力提高资产利用水平,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017年重点工作
1.多方联动,全力推进“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及项目决算审计。

2.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4. 加强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监督,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

(1)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跟踪审计。

(2)保障性住房跟踪审计。

(3)扶贫资金专项审计。

5. 加强对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促进节约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

6.不断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一是加大计算机专业人才培训力度,组织计算机中级人员对本单位年轻同志进行计算机审计技术培训;二是增加计算机硬件设施投入。三是加大网上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审计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审计报告等。

二、部门概况

区审计局是区政府组成部门,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总编制21名,其中:行政编制14名,其他事业编制6名,工勤人员1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区审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18.70万元,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18.70万元,人员支出159.30万元,公用支出15.20万元,项目支出44.20万元

四、收支预算增减变化情况

区审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18.70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81.57万元减少22.33%,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18.70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18.70万元减少22.33%。上年结转12.01万元,若扣除上年结转等因素,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与2016年同口径比较增长-18.06%。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审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区审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区审计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区审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区审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7.7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财政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全区领导干部经责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2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医疗卫生支出10.6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3.51万元。主要用于:区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不变。主要原因是我局在2017年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餐费。
     (二)未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原因是2016年7月末实施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上交机关事务管理局。暂未申报公务用车运行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度,区财政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18.70万元,我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的开支。

八、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无政府采购

九、当年无数据的报表说明

4表、4-1表和5表,我局当年无预算安排,系空表。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是当年归集的利息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2010801-行政运行反映用于局机关的基本支出;

(2)2010804-审计业务反映开展审计业务的基本支出;

(3)2010850 -事业运行反映投资审计中心的基本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单位当年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1)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2100502-行政单位医疗指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指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  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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