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在日常维护、工程施工等方面的管理工作,严格管理好建设专项资金,优化建设流程,缩短建设周期,降低维护成本,规范工程管理程序,科学合理的制定工程计划,使工程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责任主体明确,切实保护我乡人民权益,做好我乡建设工作,规范建设行为,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一)日常维护工程
(二)新装建设工程
(三)迁改建设工程(需孔坪乡批复实施的项目)
(四)专项建设工程(需孔坪乡批复实施的项目)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以孔坪乡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名单,落实责任,明确职责。
孔坪乡建设办负责工程建设的总体规划及孔坪乡本部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和实施;组织全工程项目的招标、施工合同的商谈及拟稿;负责上报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初审及评估,工程预、结算审核;指导和监督工程施工,加强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施工安全、工程验收等方面工作的管理;协调解决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对施工进度进行跟踪,对施工费用进行监管,配合物流管理部进行工程验收,对工程竣工资料审核备案。
(三)各村(社区)
各村(社区)负责对本区域内各项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实施方案的编制(含设计文件、工程预算、图纸、投资收益分析等)做好协调工作,保障工程的实施,监督施工质量及费用控制,村级专项资金项目上报孔坪乡相关部门审核、备案。工程施工过程中与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单位的对接协调等。
三、工程建设管理
(一)合同管理
1.工程项目合同签订原则
工程项目合同必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区相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签订。合同一经签订,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转让、变更。
2、合同签订条件
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完成,施工现场开工条件具备,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具备,施工单位或个人必须具备施工资质和履行工程项目合同的能力。专项建设工程项目必须经区审核并批复实施,及时进行招投标,施工主体必须是孔坪乡招标入围的施工单位。签订工程项目合同,应符合国家《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未经孔坪乡负责人书面授权委托而以个人名义签订的协议及合同均为无效。
3、合同内容
施工主体的名称、住所;工程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办法、解除合同的约定等。
合同中确定施工人工费用,按成都市相关资费标准执行,并在合同中明确表述。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和要求。
4、合同保管
明确专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进行管理,对已建成的工程项目合同、设计文件及竣工、验收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建立合同台账。
(二)项目管理
1.工程预算及设计文件
日常维护和新装工程:施工预算及设计文件由建设办人员编制,部门经理审核,孔坪乡分管领导审批。
2.工程立项
工程项目获批准后,应进行工程立项;
3.工程材料领用
孔坪乡物流管理部门根据工程预算,将工程所需材料配拨至施工主体。
4.工程施工管理
根据省、市、区要求,全工程报孔坪乡备案后,由孔坪乡建设办制定工程进度月报表,安办及时对工程安全问题进行排查。
四、工程结算管理
1.审核后的施工图原始件是工程预结算、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同时做好存档工作。
2.如有合同变更或施工、设计变更,须提供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原件及补充协议。
3.工程结算时,必须以建设工程合同原件、我方竣工验收证明书和施工主体签字的竣工图原件为依据,不得以工程合同复印件、施工主体单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工程施工月进度表作为结算依据。
4.孔坪乡概、预算人员,负责对所有在建工程增量核定单提出质疑并审查;对违反成都市规定价格的单据进行更正;拒收有改动痕迹的签证单。
5.工程完工并根据相关验收规定验收合格后,由财务部支付相关建设工费。
五、明确责任制
孔坪乡工程设计人员、立项人员、工程管理人员、分管领导对工程建设项目向孔坪乡党委负责;孔坪乡建设办就工程建设项目向孔坪乡分管领导负责。建立层层责任追究制,对违反本规定,导致工程建设项目无法按期完工,造成物资采购资金和建设工费资金缺乏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