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雨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负责全区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以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负责组织区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区政府授权,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等。
(二)2017年重点工作
1、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推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考核力度,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的关系,完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率。
3.以经济政策引导、典型企业示范、隐患排查督促、许可执法把关、舆论宣传监督、热情服务推动等多种举措,全面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力倡导安全生产,引导企业自觉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的社会责任。
4、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排查隐患,着力推进安全生产秩序不断好转。
5、健全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联合执法机制,对社会影响广、区域性、倾向性的安全生产问题实行综合治理。
6、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检查,着力提高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各类事故隐患,定人、定责、定时,严格抓好整改落实,并建立完善隐患整改反馈制度,实施跟踪督查。
7、加强煤矿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强化煤炭化解过剩产能和关闭退出煤矿方面的政策宣传和引导,促进区域煤矿企业转型升级和有序关闭退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强化日常安全监管,持续实现区域煤矿的安全生产。
8、继续抓好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
9、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10、继续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
11、强化安全培训和应急处置能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依法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事危险性较大的作业人员的上岗资质培训。
二、部门概况
雨城区安监局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参公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雨城区安监局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为2132.5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89.2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943.3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132.5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46.7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6.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02万元,项目支出8.28万元。与2016年预算1004.32比较,增加了1128.25万元,增幅112%。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雨城区安监局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财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财本部门及下属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公务车运行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雨城区安监局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6.93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及下属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区内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办案等方面支出。
(二)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3.29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及下属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11.06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及下属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3.97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及下属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1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减少45%。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减少27%。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务用车改革后,公车数量减少,相应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本部门及下属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开展。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雨城区安监局2017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76.37万元。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7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运行费开支。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单位当年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
(1)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2100502-事业单位医疗指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3)2100503-公务员医疗补助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指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