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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雨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17-01-13 16:37 浏览次数: 字体: [ ]

 

雅安市雨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雨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食药监局”),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为:负责食品经营许可,监督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安全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过程的质量管理规范。⑤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组织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方面的违法行为;负责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稽查抽验和基层能力建设等。   (二)2017年重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的创建力度。 二是加大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力度,加强部门配合,形成整治合力,严厉打击各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违法行为。 三是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 四是加大干部队伍建设力度,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五是提高科技建设水平,增加科技监管水平含量。 六是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增强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形成人人关注食品、个个科学消费的良好氛围。 二、部门概况  雨城区食药监局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参公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雨城区食药监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额为535.4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39.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95.6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35.4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46.7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6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与2016年的560.85比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25.43,减少4.5%。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雨城区食药监局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财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财本部门及下属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公务车运行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雨城区食药监局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5.47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及下属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区内食品药品检验、安全监管、执法办案等方面支出。  (二)基本养老保险支出53.43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及下属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25.37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及下属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32.06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及下属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08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增加50%。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进一步提高区内食品药品安全重视程度,加大了相关调研检查力度,同时有创牌活动的迎检工作需要开展,公务接待有所增加。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6年末执法执勤用车保有量与2016年一致。  单位现有执法执勤用车2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8万元。用于2辆执法执勤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本部门及下属单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雨城区食药监局2017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 38.4万元。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7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运行费开支.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单位当年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 (1)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2100502-事业单位医疗指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3)2100503-公务员医疗补助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指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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