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经雅安市雨城区财政局汇总,2015年雅安市雨城区区级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决算总额为1320.93万元,较上年决算1545.04万元减少224.11万元,下降14.51%。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1.62万元,减少36.88万元,下降26.6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19.31万元,减少187.23万元,下降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