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经雅安市雨城区财政局汇总,2016年雅安市雨城区区级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1338.70万元,较2015年预算的1522.97万元减少184.27万元,下降12.10%。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30万元;公务接待费112.19万元,减少22.08万元,下降16.4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26.51万元,减少132.19万元,下降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