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东方碧峰峡旅游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调整碧峰峡景区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请示》(东碧司字[2021]第20号)收悉。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1046号)、市发改委等6部门《关于印发<雅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雅发改价调〔2020〕9号)等文件规定,现将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范围及标准
雅安东方碧峰峡旅游有限公司所属碧峰峡景区配套停车场(含临时停车场)实行计次收费,每次以24小时为限,7座以下(含7座)20元/辆次、7座以上25元/辆次。
二、其他事项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综合执法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环卫清运车、医疗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等车辆;停车时间不足30分钟(含30分钟)的车辆;车主出示本人残疾人证并驾驶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辆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免收停放服务费的车辆。
2.景区应当建立健全停车服务及收费的内部管理制度,做好车辆进出管理、停车场保洁、巡视(监控)等服务,对车辆发放的出入证的制作费用应在停车服务费中列支,不得另向车辆停放人收取。
3.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景区应在停车场入口及其他醒目位置公布停车泊位数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12315)等内容,主动接受游客监督。收取停车费必须提供税务发票,对于未提供税务发票的,停车人可以拒绝交费。
三、执行时间
碧峰峡景区配套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自公示满一个月后开始执行,今后国家、省、市另有政策规定的,从其执行。
雅安市雨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