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备注
1
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相关人员涉及财政、财务和会计等事项实施监督检查
1.《四川省财政监督条例》第二条、 第十五条
2.《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第二条
2
对财政票据印刷、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3
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