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征收土地预公告(雅雨征预告〔2026〕2号),拟征收碧峰峡镇福国村2组,蒙泉村2组、3组,桥楼村1组、2组、村集体,席草村2组、3组、4组、5组、村集体;多营镇对岩村4组、5组;上里镇龙泉村5组、6组,郑湾村1组、5组、9组、10组、11组、12组、村集体,中里村1组、2组、9组、11组,七家村2组、3组;河北街道红星村3组,斗胆社区1组、2组、3组、4组;青江街道金鸡关村1组、2组,张碗村3组、4组、5组、6组、7组、8组;西城街道龙岗村2组、3组、4组、5组、龙岗村集体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我区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G5京昆高速公路成都至雅安段扩容工程(雨城段)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附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予以公告。
一、本公告于2026年4月2日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镇(街道)、村(社区)、村民小组公示栏张贴发布,并同步在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网址:http://www.yayc.gov.cn/gongkai/jichu/40016.html),公告时间为30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1日止。
二、本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或其他相关权利人对《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要求听证的,可以在公告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征收范围内超过二分之一的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我区将依法组织听证,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修改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将按上述途径公告十日。
三、本次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公告时间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及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对应到碧峰峡镇人民政府、多营镇人民政府、上里镇人民政府、河北街道办事处、青江街道办事处、西城街道办事处办理补偿登记。逾期未办理的,相关信息按照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定。
四、公告时间截止后,我区结合土地现状调查和补偿登记等情况,根据《方案》与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五、在申请土地征收前,本次征收土地范围内,如涉及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减少,相关信息我府将按上述途径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G5京昆高速公路成都至雅安段扩容工程(雨城段)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