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信息已于2024-11-14失效
近期,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县级食品抽检及校园专项抽检,涉及餐饮食品、炒货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食用农产品等18大类食品223批次样品,其中检出不合格4批次样品。
不合格项目解读
一、食用农产品(辣椒)不合格项目噻虫胺解读: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等有较好防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茄果类蔬菜辣椒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 mg/kg。辣椒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二、食用农产品(生姜)不合格项目镉(以 Cd计)解读:
镉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长期食用镉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肾脏和肝脏造成损害,还会影响免疫系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生姜中镉(以 Cd 计)的限量值为 0.05mg/kg。食用农产品中镉(以 Cd 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由于其生长过程中富集环境的镉元素。
三、食用农产品(鲫鱼)不合格项目地西泮解读:
地西泮又名安定,为苯二氮卓类镇静催眠药,临床上用于抗焦虑、镇静催眠、抗癫痫和抗惊厥。《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地西泮药物允许作食用动物的治疗用,但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淡水鱼中检出地西泮,可能是经营者运输过程中为降低新鲜活鱼对外界的感知能力,降低新陈代谢,保证其经过运输后仍然鲜活。但地西泮在鱼体内残留是永久性的,可以通过食物链传递给人类。地西泮超过一定剂量可能会引起人体嗜睡疲乏、动作失调、精神混乱等,严重者还可能出现心律失常、昏迷等症状。
四、食用农产品(鲈鱼)不合格项目磺胺类(总量)解读:
磺胺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抑菌药,其具有抗菌谱广、性质稳定、便于贮存、吸收迅速等优点,用于动物疫病治疗。长期食用磺胺类(总量)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内蓄积,可能引起过敏反应和耐药性菌株的产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磺胺类(总量)在鱼的皮和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 100μg/kg。鲈鱼中磺胺类(总量)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而违规加大用药量,也可能是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药物残留量超标。
附件1:合格-雨城区食品抽检信息(2023年5号)
附件2:合格-雨城区食用农产品抽检信息(2023年第5号)
附件3:不合格-雨城区食品抽检信息(2023年第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