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

雅安市雨城区农业农村局 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5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5-06-30 15:34 浏览次数: 字体: [ ]

孙能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把农资监管能力加强到镇街、到村组的建议》(第75 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资安全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权益的重要基础。为构建全链条、网格化的农资安全防线,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加强网格化体系建设

我局高度重视农资监管工作,采取有力举措,精心安排部署,一是成立了由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分管任副组长,相关股室为成员的农业投入品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全年开展农资监管工作。二是各镇、街道办充分发挥属地责任,联合市场监管所等机构,在各乡镇配备2-3名专职监管员,承担辖区农资经营主体备案、日常巡查、快速检测等职能,建立与县级执法大队的联动机制,赋予问题线索直报权。三是在行政村配备1名协管员,实行"周巡查、月报告"制度,重点监测流动商贩、隐蔽销售点等监管薄弱环节,建立"半小时响应圈"四是结合镇(街)赋权事项培训,对投入品使用、经营等知识和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培训,并联合各镇(街)执法人员对各场镇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商品的销售进行宣传和检查。今年以来,开展专项培训3次,培训人数11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

二、加强基层监测体系建设

完善基础设施,构建三级检测网络,一是强化区级检测能力,区级建设一个快速检测室,配备酶试剂检测仪器,胶体金检测仪器等,每年检测农产品500批次,同时通过政府采购,第三方检测100个定量检测样品。二是建设乡镇快检室,按照“一镇一室”原则,配置农残速测仪、胶体金检测卡等设备,每年检测样品300批次,三是在绿色有机企业设置设立自助检测点,配备胶体金试纸条等便捷设备,实现“生产主体自检、村级协管员巡检”双覆盖。

三、加强放心农资店建设

严格执行《农药管理条例》《四川省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一是抓好农药经营许可证到期换证关键期,严格条件、严格审核,要求经营者配备可追溯电子信息码的扫描识别设备和用于记载农药购销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二是雨城区农业农村局实地核查经营场所及配套设施,明确经营场所不得同时经营食品、食用农产品、饲料等,对不符合要求的经营门店,坚决淘汰。加强督促检查,对经营场所、经营人员、台账管理不符合规定要求,以及超范围经营农药的,责令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撤销经营许可证;三是加强质量监管,规范经营者进货渠道,建立购销台账,不得加工、分装农药,对问题产品要及时召回,不得违规经营禁限用农药和假冒伪劣农药;四是坚持“两账两票一书”(即:进销货台账、进销货发票、农资商品质量信誉卡、农资商品质量承诺书)管理制度,严肃执行农资销售有效凭证索取制度,进一步加强对经营者须向农资购买者出具有效凭证的监督。完善监督抽查制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依法开展农药质量监督抽检。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协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业管理、检验检测等方面工作,压实责任,强化监管,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切实增强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规范农业投入品经营市场秩序,把农资监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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