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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雨城区周公山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单位:周公山镇 发布时间: 2024-03-11 15:53 浏览次数: 字体: [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制能力。

2.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镇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3.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求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4.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环境、信息引导、技术服务、典型示范和落实强农惠农措施上来,积极探索繁荣农村经济的有效形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5.办理上级单位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周公山镇2024年重点工作

1.继续以“完善基础设施、培育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倡导文明新风”为着力点,对标“两不愁三保障”、“四个好”、“一超六有”、“一低五有”的标准,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回头帮,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巩固脱贫攻坚成效。

2.抓好经济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加快把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打造生态强镇;改善人居生态环境,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创建幸福美丽镇村。

3.营造政治清明,风清气正的党风廉政建设氛围。

4.突出生态环境,创建美丽镇村品牌,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治理,着力提升美丽镇村建设水平和能力,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5.持续办好民生工程、惠民实事。统筹推进社会救助,深入开展就业帮扶,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深化镇风文明,大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村入户,广泛开展“文明家庭”、“身边好人”、“道德模范”评选等各类活动。发挥“农民夜校”、“农家书屋”作用,加大群众教育培训引导力度。狠抓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跟进林区道路、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等项目审批,规范使用项目资金,进一步解决好群众行路难、饮水难、产业发展难等问题。着力抓好社会保障,不断提高新农合、新农保的参保率。

二、机构设置情况

周公山镇人民政府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设事业单位四个: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福兴敬老院。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周公山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周公山镇2024年收支总预算1250.59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6.78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4人薪金工资及办公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周公山镇2024年收入预算1250.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50.5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周公山镇2024年支出预算1250.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5.94万元,占98.03%;项目支出24.65万元,占1.97%。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周公山镇2024年收支总预算1250.59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6.78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4人薪金工资及办公费减少。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50.5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7.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77万元、农林水支出370.3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4.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2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周公山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50.59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6.78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4人薪金工资及办公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7.64万元,占54.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91万元占6.95%;卫生健康支出36.77万元占2.94%;农林水支出370.34万元占29.61%;交通运输支出24.71万元,占1.98%;住房保障支出44.22万元占3.5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411.9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以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84.0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及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6.7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单位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1.2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8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单位部分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8.7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370.34万元,主要用于:村级办公经费、村常职干部基本报酬、村及其他干部基本报酬、 村常职干部养老及医疗保险、村常职干部体检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44.22万元,主要用于:周公山镇人民政府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周公山镇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25.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85.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140.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周公山镇人民政府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5万元。2024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我单位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因2023年无公务接待支出,2024年无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减少。

2024年我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

2024年末未安排公务用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5万元。主要用于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保障镇政府日常公务出行、日常维护运行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周公山镇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周公山镇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一)机关运行经费

周公山镇2024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共计140.71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7.2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4人办公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周公山镇政府无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周公山镇共有车辆2辆,其中:保障用车2辆。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4年周公山镇对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当年由区级财政安排拨入单位的预算内收入。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政府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政府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2024年度)

表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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