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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2月1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单位:雅安市雨城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5-12-11 12:0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1211日我局拟对《雅安市怡可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大坡上建筑用砂石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211日-202512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5-2821921

通讯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大兴街道双创东路66号

一、建设项目名称雅安市怡可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大坡上建筑用砂石厂改扩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望鱼镇三台村7组

三、建设单位:雅安市怡可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四川时实环安科技有限公司

五、建设规模和内容:在原有厂区用地范围内进行改造扩建,改造扩建后厂区占地约8604平方米;拆除全部老旧设备,更换新型生产设备,新建砂石生产线1条,安设颚式破碎机、重锤式反击破、冲击破、给料机、洗砂机、振动筛、振动筛等生产设备;新建原料库、成品库、办公生活用房及辅助用房等;配套新增环保治理设施、其他公辅设施等。项目改扩建后,达到年产200万吨砂石的生产能力。

六、主要的环保措施(设施)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物料进出厂运输扬尘

颗粒物

运输方式为汽车运输,运输过程采用篷布覆盖;厂区道路地面硬化,定期洒水降尘,加强对出入车辆的管理,控制车速等措施来控制厂区道路扬尘量。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79-1996)

物料装卸扬尘

颗粒物

装卸货过程中增加雾炮机喷洒次数以抑尘。

砂石加工粉尘(含进料粉尘、加工粉尘、出料粉尘、传送带运输粉尘)

颗粒物

砂石加工过程湿法作业,在砂石加工车间利用钢结构布设喷淋管网(每 5m 设置一条喷淋管,喷淋管上每 3m 设置一个喷雾嘴),作业时由喷头喷淋出水以捕捉工序产生的粉尘。同时生产设备均位于封闭厂房内。

堆场扬尘

颗粒物

原料库、成品库均为封闭式钢架结构,顶部设置喷淋头,车辆出入口设置软帘、雾炮机等;中转仓为钢结构框架+钢板围护,置于砂石加工车间内,车间顶部布设喷淋管网。

油类物质暂存产生的有机废气

VOCs

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暂存过程中均采用加盖密封处理,逸出的有机废气极少,可忽略不计。

《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DB51/2377-2017)

车辆尾气

NOx、

CO、

HC等

车辆均配备有先进的尾气处理系统,能有效降低尾气中有害物质的排放,确保其符合国家现行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8352.6-2016)/《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

地表水环境

生活污水

COD、

NH3-N等

化粪池 1 个,容积为 6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肥用,不外排。

不外排

生产废水

SS

通过废水收集沟经废水处理系统:生产废水收集沟+污水收集池 1 个(容积 5 )+污水处理罐 3 个(单个容积约 85,总容积 255 )+清水池 1 座(容积 90)+压滤机 3 台,絮凝沉淀后回用生产线。

不外排

初期雨水

SS

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沟收集(乡道路基下方埋设涵管,实现两侧雨水收集沟连通)后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1 座,容积 120m³ ),经沉淀处理后最终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后期雨水通过自流的方式排出厂外。

不外排

车辆冲洗废水

SS

1#车辆冲洗区四周设置截水沟,车辆冲洗废水经截水沟收集后,进 入 1# 隔 油沉 淀池( 1 座 ,10 ),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

不外排

2#车辆冲洗区四周设置截水沟,车辆冲洗废水经截水沟收集后,进 入 2# 隔 油沉 淀池( 1 座 ,10㎡ ),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

砂石加工降尘废水

SS

砂石加工降尘废水自然沉降至车间地面,通过自流的方式进入生产废水收集沟,经生产废水循环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不外排

声环境

机械设备

厂界噪声

选用低噪设备,设备基础减震,封闭车间隔声,合理布设产噪设备,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定期维护设备等。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2 类标准

运输车辆

交通噪声

加强管理、车辆限速、夜间禁止鸣笛等。

电磁辐射

/

/

/

/

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袋装后,清运至当地垃圾中转站,由当地环卫部门负责统一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后用于厂区周边土地施肥;生产废水处理系统泥浆经泵抽至压滤机,压滤后成泥饼,经暂存后定期运至本公司矿山开采项目采坑回填;沉淀池污泥定期清掏运至本公司矿山开采项目采坑回填;筛下物经暂存后外售综合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及劳保、隔油池油渣经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源头控制:积极推行实施清洁生产,实现各类废物循环利用,减少污染物排放量;项目应根据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加强环境管理,采取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的措施。正常生产过程中应加强巡检及时处理污染物跑、冒、滴、漏,同时应加强对防渗工程的检查,若发现防渗密封材料老化或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对工艺、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控制措施,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限度。

2、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将厂区划分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及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设置不锈钢托盘;采用 2.0mm 厚单层 HDPE 膜+ 防渗钢纤维混凝土压实作为基础防渗,表层采用防渗水泥进行硬化;简单防渗区(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化粪池、车辆冲洗区)采用现浇防渗钢纤维混凝土层作为基础防渗措施(防渗等级不低于P6),表层采用 20cm 防渗水泥进行硬化。

生态保护措施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1、废气、废水处理设施故障防范措施:加强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日常维护和检修,保证其正常运行;一旦发生故障,应立即停产,并应及时检修,待废气、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后才能恢复;定期对废气、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2、火灾危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8)要求合理布置总图,各生产和辅助装置,并充分考虑消防和疏散通道等问题,消防隔离带及消防通道要求参照消防有关要求建设、布置;配备足够消防设施;仓库、危废暂存间派专人进行管理,严禁闲杂人员进入。

3、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并完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保证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能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能落实到人;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保障机制,从资金和设施装备等物质方面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进行。

4、化学品、暂存、使用运输防范措施:危废暂存间,涂料及胶水库房设置防渗托盘,并设置空桶作为备用收容设施;严格运输管理,平时加强车辆保养、维修;按危险废物装卸与运输规定执行;装卸化学品时文明操作,必须防止包装破损。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1、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

(1)环境管理

1)环境管理的目的

通过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实施,达到预防、消减、缓解项目建设带来的不利影响的最终目标。即在项目生产过程中,通过先进的环境管理方式,指导并监督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预防并减缓项目生产过程中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保障各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转,通过环境管理的实施,明确各管理部门的职责,更好落实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

2)环境管理职责

为加强企业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发挥环保人员的作用,明确其环境管理的主要职责为:

A、贯彻执行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

B、制定明确的环境方针,包括对污染预防的承诺、对有关环境法律、法规及其应遵守的规定和承诺。

C、项目建设期间,认真贯彻落实环保“三同时”管理规定,切实按照设计要求予以实施,以确保环保设施的建设,使环保工程达到预期效果。

D、加强废气、废水等治理设施监督管理,确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E、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职工环境意识教育及技术培训等工作。

F、检查环境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以便及时发现、及时改善。

3)环境管理监督机构

为加强该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根据本项目特点拟设置专门的环保机构,建设单位法人是环境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同时配备1名专职的环保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环境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生产过程中的环境问题。

建设单位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共同承担本项目的环境监督工作,以使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得到落实,并保证营运期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2)环境管理计划

1)定期对污染源进行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对策;

2)强化环保设施的管理,按污染物排放清单定期检查环保设施的运转情况,排除故障,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保证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3)环境监测计划

为了检验环保设施的治理效果、考察污染物的排放情况,需要定期对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通过监测发现环保设施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便采取改进措施。

项目环境监测计划见上文。

(4)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

污水排放口、噪声排放源、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应符合“一明显、二合理、三便于 ”的要求,即环保标志明显,排污口设置合理,便于采集样品、便于监测计量、便于公众参与和监督管理。同时要求按照相关规定,设置相应的图形标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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