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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雅安市雨城区委员会组织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单位:区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 2024-03-04 11:30 浏览次数: 字体: [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区委组织部职能简介

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区委相关决策部署。

1.负责全区党的组织体系、组织制度建设,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和党员队伍宏观管理,指导开展党员教育工作。

2.负责全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宏观管理。负责区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日常管理,提出调整配备建议,审核办理任免、工资、退休、兼职、待遇等有关事项。负责全区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3.负责管理全区公务员工作。牵头拟订和组织实施公务员管理政策规定,承担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监督、工资福利等工作,指导公务员绩效管理工作。

4.负责全区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牵头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牵头推进区校(企)战略合作、人才对外开放、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统筹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协助开展人才表彰奖励。

5.负责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指导、政策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区重点培训项目的策划、实施和管理,指导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管理、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6.负责全区组织系统干部监督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制定和落实干部监督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对选人用人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受理和办理有关问题举报。

7.负责区委老干部局工作,对全区老干部工作进行宏观指导,负责全区离退休干部政治、思想、组织“三项建设”,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组织安排重大节日慰问老干部。

8.负责区直机关工委工作。

9.统一管理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10.承担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区党代表联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1.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区委组织部2024年重点工作

(一)举旗帜、铸忠诚。一是抓实抓深主题教育。加强“精准化”工作指导,突出“靶向化”问题导向,推广“典型化”经验做法,将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二是抓常抓长政治训练。重点抓好“一把手”、新提任干部、年轻干部等对象的政治能力培训,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培训。高标准打造“乡村学堂”,推动“学思想”更生动具体有效。

(二)选贤能、促担当。一是建强领导班子。围绕中心选优干部、配强班子,突出抓好“一把手”和关键岗位干部专项培养和科学配备。二是推进能上能下。细化契合雨城实际“下”的若干情形,加大“下”的力度,释放干不好就下的明确信号。三是提升规范水平。立足巡视巡察及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从根本上堵漏洞、补短板,全面提升干部工作水平。

(三)聚英才、强支撑。一是拓宽引才渠道。围绕产业发展助力企业引才,依托智库以才引才,力争引进一批高端人才。二是加快平台建设。拓展校地深度合作,加大“医联体”“校联体”建设,做强“双招双引”,加大与成渝地区人才交流。三是优化人才环境。探索打造人才公园等系列人才特色场所,不断提高人才认同感、融入感、归属感。

(四)强根基、固本元。一是打造“示范标杆”。打造“红色物业 雨邻宜家”物业服务品牌,逐步理顺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业委会(自管委)、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提升物业管理服务质效。做深做实做细城市治理和服务,加强社区党建引领,规范自治性组织建设,提升社区协商服务能力,示范打造辐射引领全市现代城市治理的“标杆地”。二是深化“项目强村”。采取“跨镇联合”等抱团发展方式,依托3个片区党委、20个联村党委,推动多个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佳、联农带农作用强的项目落地,转“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产生“1+1>2”的效果。三是扩大“两个覆盖”。分类推进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外卖送餐员等新就业群体党建,加大科技创新、交通运输等9大行业党建工作力度,完善上下贯通、横向联动的工作机制,发挥两新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在改革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五)精管理、优服务。一是持续抓好离退休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二是对标“六好”党支部标准,抓好离退休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离退休干部流动党员双向共管机制。三是积极参与“天府晚霞”老党员工作室创建,动员引导老同志持续为基层治理、文明城市创建、关心下一代、乡村振兴等工作增添正能量。

二、机构设置情况

雨城区委组织部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雨城区委组织部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一室、组织二室、组织三室、综合干部室、公务员管理办公室、人才工作办公室、干部监督室、干部档案管理室、老干部工作办公室。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委组织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委组织部2024年收支总预算930.96万元,较2023年收支总预算635.15万元增加46.57%。若扣除上年结转资金等因素,2024年收支总预算与2023年同口径比较减少0.6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委组织部2024年收入预算930.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30.96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委组织部2024年支出预算930.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8.45万元,占55.69%;项目支出412.51万元,占44.3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委组织部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30.96万元,比2023年收支总预算635.15万元增加46.57%。若扣除上年结转资金等因素,2024年收支总预算与2023年同口径比较减少0.6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30.9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9.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3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委组织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30.96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295.81万元,增加46.57%,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9.54万元,占88.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61万元,占6.08%;卫生健康支出25.46万元,占2.74%;住房保障支出29.35万元,占3.1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91.97万元,主要用于:区委组织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等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15.06万元,主要用于:区委组织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等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12.5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日常业务工作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机关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5.4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3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工伤保险等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3.0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5.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5.4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3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补充医疗补助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9.3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委组织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18.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奖励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56.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委组织部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

(一)区委组织部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增加2万元,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用于车辆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部机关开展党建、干部、人才、老干部等工作时的车辆运行费用。

(三) 区委组织部公务接待费预算0.5万元,主要用于工作原因产生的接待费用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委组织部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委组织部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区委组织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6.25万元,比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59.73万元减少3.4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2024年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区委组织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经费3.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区委组织部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完成、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区委组织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区委组织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区委组织部用于开展日常业务工作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部机关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对职工工伤保险等经费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部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部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部机关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区委组织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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