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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雨城区水利局

地址

雅安市上坝路207号

电话

0835—222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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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雅安市雨城区水利局

邮政编码:625000

传真号码:0835—2222105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和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综合规划和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水网建设规划等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配合实施“大水调”。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水权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村镇供水及乡村水务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照规定管理权限审批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区级水利投资建议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实施中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年度任务及资金计划。指导水利产业经济发展和水利投融资工作。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区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区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重要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区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和监测等工作,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负责大中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实施工作,编制移民安置规划,组织开展移民安置验收、后期扶持和监督评估。组织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负责移民信访和政策宣传工作,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十一)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利水库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配合开展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执行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参与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成果管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重要流域水旱灾害联防联控。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四)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 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更新时间:2024年12月)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对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胥小松  党组成员、机关党总支专职书记   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机关政务、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工作。分管综合股,联系区河长办。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水资源管理、农村供水管理、大中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分管运行管理股、信访和移民安置后扶股。

林述萍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水利规划计划、水利工程建设水土保持水土流失治理水美新村工作。分管水利建设股。

范建平  党组成员   负责乡村振兴、财务审计存贷款、驻村帮扶工作。

沈天桥  党组成员   负责依法治区、水行政执法、行政审批、信访维稳工作。分管政策法规股。

   党组成员   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安全生产、质量监督、招商引资、征地拆迁工作。分管水旱灾害防御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和基层水利站(所)。

    黄玉敏  九龙水库管理所所长   主持九龙水库管理所工作。 

(更新时间:2025年8月

(一)综合股。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行政事务;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检查督办、目标管理、公文处理、政务信息、信息公开、来信来访、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重大会议的会务组织和重要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组织编写行业大事记;负责组织机关规章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并监督实施,负责局机关公务员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劳动保护、工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系统职工队伍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下属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下属单位的党建、精神文明、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等工作。编制部门预决算;承担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并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水利专项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经济活动、财务收支、国有资产的审计监督; 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方面的建议;指导水利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拟订水利工作政策;指导全区水政监察及普法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二)水利建设股。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水利行业可持续发展中长期规划、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中长期规划、供排水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区管流域或区域综合规划,协调流域开发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基本建设项目和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审查、转报,组织实施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监管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全区水利行业项目业主负责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区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区主要江河管理范围、保证水位线、警戒水位线的“三线”划定工作;负责收集水文、气象信息,并及时报告区委、区政府以及通报相关部门;对区管江河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进行会审;负责河道管护,拟定重点清障计划并督促实施;负责指导乡镇场镇以外的排水、污水处理及设施和管网建设负责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职责。负责全区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电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利发展规划和地方行业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中灌排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中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电气化建设和水电代燃料工作。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水土保持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负责全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负责区级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技术审查,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区级管辖范围内有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水土流失状况监测和水土流失综合防治,负责水土流失危害预测工作;参与水土保持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三)运行管理股。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负责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论证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进度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监测全区水域的水量,监督水源保护和协调全区水域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水资源税征收水量核定;负责发布全区年度水资源公报;拟定节约用水政策, 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全区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调解重大水事纠纷;参与普法教育工作。负责乡镇供水管理、农村饮水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拟定乡镇供水规划;负责乡镇供水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全区乡镇供水价格测算的组织管理;负责乡镇供水工程和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和供水安全生产工作。

(四)水旱灾害防御股(河湖管理保护股)。承担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划归区水利局的相关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负责区内江河湖泊和水工程的防洪抗旱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负责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技术支持等工作。负责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河湖保护、治理、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全区水域及其岸线、河口、滩涂的管理保护和治理开发;指导全区河道管护范围的划定、确权和定界;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采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承担区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协调、督促、落实总河长、河长会议确定的事项;拟制区级河长制工作方案、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指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督导乡(镇)村同步全面落实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承担区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信访和移民安置后扶股。协助配合编制大中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管理全区大中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实施工作,承办移民安置验收相关工作;处理大中水利水电工程移民遗留问题;编制大中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移民后扶项目的申报立项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移民生产技能和就业技能培训等工作。

(六)政策法规股。承担水利、移民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 作。拟定水利工作政策。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 责水利和移民普法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调 解工作。 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 服”改革,承担区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和服务便民化等有关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机关党组织办事机构按照区委规定设置。

(更新时间:202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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